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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捐肉

算有錢賣肉,也沒票不是?

海外諸國虎視眈眈,特務到處都是。

不明來源的財產、食材等,都有人調查。

一個城市戶口,每月只有半斤肉票。

天天吃肉,一旦被人舉報,就少不了調查。

說不清肉食的來源,那就只能去籠子裡待著了。

離開大雜院的陳英,先後去英雄敬老院和陽光孤兒院核實

方圓休息了十幾分鍾,拿出虎拳和鐵身功。

「虎拳跟熊拳的作用大同小異,鐵身功卻能增加防禦力。」

略作考慮,方圓決定先練鐵身功。

拿起擀麵杖,按照鐵身功的呼吸之術,一邊呼吸,一邊敲打自己的身體。

「呼吸配合的時候,敲一下就能增加一點熟練度?不用擊打周身上下?」

夜深人靜之時,玻璃破碎的聲音響起。

方圓開啟大門,發現是張東,頓時衝了過去,一陣拳打腳踢。

聽見張東的慘叫聲,一個個鄰居走了出來。

「小方,你為什麼打張東?」吳振東冷聲問道。

「他砸了我的玻璃。」方圓直言不諱。

「張東這麼能打,居然打不贏小方?」

「快三十歲的人了,還打不贏一個少年,丟人啊。」

「沒想到我們大雜院最厲害的,竟然是小方。」

一個個鄰居竊竊私語,神情怪異的看著張東。

四合院的窗戶玻璃,尺寸都是一樣的。

方圓讓張東換了一塊玻璃,陪了十塊錢。

不賠?那就送去派出所。

不換玻璃?正好繼續練習拳腳。

別無他法之下,張東只得拆了自己家一塊玻璃,又陪了十塊錢。

大人欺負小孩,被打了,活該。

就算方圓把張東打死了,頂多去少管所待一段時間。

十八歲才成年,只有十五歲的他,還是一個未成年。

熱血方剛的少年,失手把一個砸玻璃的成年人打死,可以說成是衝動。

你不去砸別人的玻璃,別人怎麼可能對你大打出手?

鼻青臉腫、渾身疼痛的張東,心中又氣又怒又鬱悶,還有一些沒臉見人。

曾經打遍大雜院無敵手,在廠裡單挑無敵的他,卻被十五歲的方圓,打得沒有還手之力,看著鄰居似笑非笑的表情,張東都想找個地縫鑽進去了。

關了門的方圓,依舊沒有睡覺,而是繼續修煉鐵身功。

半個小時後,又是一塊石頭飛來,一塊玻璃破碎。

開門而出的方圓,對著十歲的吳強一陣暴揍。

擔心自己打死人,他收斂了大部分力量。

縱然如此,吳強也被他打得慘叫連連。

聽到吳強的慘叫聲,一個個鄰居又跑了出來。

「沒完沒了了?」吳振東怒道。

「換一塊玻璃,賠我十塊錢,這事就算了,否則,我就把他送到派出所。」方圓說道。

「小孩子砸你一塊玻璃,就算送到派出所,也沒什麼大事。」吳振東說道。

「要麼賠錢換玻璃,要麼去派出所,派出所不管,吳家的玻璃,我天天砸。」方圓冷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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