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大半個月,方圓重複著練槍、摸屍、殺敵。
每天休息之餘,他都在拆裝暴突和雄鷹。
這天上午,方圓側身站在窗戶邊上,射殺四百米外的叛軍。
環境能改變一個人,長時間處於戰場,方圓習慣了戰場,習慣了殺敵。
他選擇的敵人,從一百多米,變成兩百多米,三百多米,四百多米。
不知道風速、溼度對子彈的影響,他都是憑感覺開槍。
沒有系統的學習槍法,但他的感覺越來越準。
前世不少戰爭年代的神槍手,也沒有學過狙擊課程,照樣能遠端射殺目標。
幹掉五個叛軍,漸入佳境的方圓,正在尋找合適的目標。
突然間,一顆子彈激射而來,命中他的左肩膀。
猝不及防之下,方圓被子彈擊倒。
看著肩膀上的彈頭,感受著劇烈的疼痛。
心有餘季的方圓,陷入驚恐之中。
當了這麼久的僱傭兵,他還是第一次受傷。
“彈頭只傷了我的血肉,還剩一半在外面。”
發現龍吟鐵布衫和虎嘯金鐘罩,居然可以擋子彈,方圓心中大喜。
如釋重負的他,心中怒火飛漲。
“我剛才站在那個位置,子彈命中我的左肩”
側身而站的方圓,默默尋找槍手的蹤跡。
“目測距離七百多米,鏡面反光,狙擊手?”
“彈頭比步槍彈大,大口徑狙擊步槍?”
又驚又怒的方圓,決定幹掉槍手。
摘下肩膀上的彈頭,發現傷口不再流血,方圓轉身下樓。
速度極快的他,避開一個個叛軍,直奔敵方狙擊手而去。
大口徑狙擊子彈,只是讓他輕傷,方圓心中大定。
貼著牆壁狂奔,探頭快速看了看左右,趁著沒被叛軍發現,繼續發起衝鋒。
七百多米的距離,為了躲避叛軍,他大概用了五分鐘。
步槍掛在身上,拔出雄鷹,沿著樓梯而上。
落地無聲的方圓,越過一條條絲線。
細而透明的絲線連線著手雷,稍有不慎,就會轟的一聲。
沒有試過自己的防禦力,能否硬抗手雷,方圓也不想嘗試。
悄無聲息的來到天台,身穿吉利服的狙擊手,還在射殺遠處的官軍和僱傭兵。
方圓一躍而至,一腳用力一踩,狙擊手脖子斷裂。
“雷暴三型大口徑狙擊步槍,我的了。”
撿起無主的狙擊步槍,摸了摸屍體,方圓得到一支雄鷹,幾個彈夾。
“這傢伙的體型,跟我差不多,防彈衣歸我了。”
鳥槍換炮的方圓,沒有開槍殺敵,而是待在屋頂。
他只想等到天黑,然後回到官軍那邊。
現在開槍殺敵,必定會身陷重圍。
“火鳥,十二點鐘方向”
地上的對講機,響起一個老外的聲音。
方圓沒有理會,拿著雄鷹的他,槍口對準樓梯間。
“叛軍裡面也有僱傭兵,日子越來越難混了。”
叛軍之中的本地狙擊手,不會裝備雷暴三型狙擊步槍,也沒有吉利服。
一支雷暴三型狙擊步槍,不加任何配件,售價高達十幾萬刀元。
黑洲盛產鑽石和石油,有錢人非常有錢,窮人真的很窮。
叛軍雖然有錢,但不會給士兵裝備雷暴三型狙擊步槍。
雷暴三型狙擊步槍,售價太貴,對叛軍而言,價效比很低。
一支雷暴三型狙擊步槍的價格,能買不少火箭筒了。
火箭筒能打掉的裝甲車和坦克,雷暴狙擊步槍的子彈未必能打掉。
一枚火箭彈能搞定一群人,雷暴狙擊步槍的子彈,一次只能幹掉一個。
當然,凡是都有例外,一群人站成一排,雷暴狙擊步槍的子彈,絕對能連穿幾個。
“兩個滿裝備用彈夾,槍上面這個彈夾,還剩三顆子彈,加上這三十顆子彈,還剩五十三顆狙擊子彈,雄鷹手槍的子彈,加上我攜帶的,足有五十六顆。”
數了數突擊步槍的子彈,還有三百多顆,方圓心中大定。
力量強大的他,攜帶了很多子彈,免費的子彈,不要白不要。
“身處敵營,不適合練槍了。”
拿出一支菸點燃,方圓悠閒的吞雲吐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