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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驚恐與暴怒

接連大半個月,方圓重複著練槍、摸屍、殺敵。

每天休息之餘,他都在拆裝暴突和雄鷹。

這天上午,方圓側身站在窗戶邊上,射殺四百米外的叛軍。

環境能改變一個人,長時間處於戰場,方圓習慣了戰場,習慣了殺敵。

他選擇的敵人,從一百多米,變成兩百多米,三百多米,四百多米。

不知道風速、溼度對子彈的影響,他都是憑感覺開槍。

沒有系統的學習槍法,但他的感覺越來越準。

前世不少戰爭年代的神槍手,也沒有學過狙擊課程,照樣能遠端射殺目標。

幹掉五個叛軍,漸入佳境的方圓,正在尋找合適的目標。

突然間,一顆子彈激射而來,命中他的左肩膀。

猝不及防之下,方圓被子彈擊倒。

看著肩膀上的彈頭,感受著劇烈的疼痛。

心有餘季的方圓,陷入驚恐之中。

當了這麼久的僱傭兵,他還是第一次受傷。

“彈頭只傷了我的血肉,還剩一半在外面。”

發現龍吟鐵布衫和虎嘯金鐘罩,居然可以擋子彈,方圓心中大喜。

如釋重負的他,心中怒火飛漲。

“我剛才站在那個位置,子彈命中我的左肩”

側身而站的方圓,默默尋找槍手的蹤跡。

“目測距離七百多米,鏡面反光,狙擊手?”

“彈頭比步槍彈大,大口徑狙擊步槍?”

又驚又怒的方圓,決定幹掉槍手。

摘下肩膀上的彈頭,發現傷口不再流血,方圓轉身下樓。

速度極快的他,避開一個個叛軍,直奔敵方狙擊手而去。

大口徑狙擊子彈,只是讓他輕傷,方圓心中大定。

貼著牆壁狂奔,探頭快速看了看左右,趁著沒被叛軍發現,繼續發起衝鋒。

七百多米的距離,為了躲避叛軍,他大概用了五分鐘。

步槍掛在身上,拔出雄鷹,沿著樓梯而上。

落地無聲的方圓,越過一條條絲線。

細而透明的絲線連線著手雷,稍有不慎,就會轟的一聲。

沒有試過自己的防禦力,能否硬抗手雷,方圓也不想嘗試。

悄無聲息的來到天台,身穿吉利服的狙擊手,還在射殺遠處的官軍和僱傭兵。

方圓一躍而至,一腳用力一踩,狙擊手脖子斷裂。

“雷暴三型大口徑狙擊步槍,我的了。”

撿起無主的狙擊步槍,摸了摸屍體,方圓得到一支雄鷹,幾個彈夾。

“這傢伙的體型,跟我差不多,防彈衣歸我了。”

鳥槍換炮的方圓,沒有開槍殺敵,而是待在屋頂。

他只想等到天黑,然後回到官軍那邊。

現在開槍殺敵,必定會身陷重圍。

“火鳥,十二點鐘方向”

地上的對講機,響起一個老外的聲音。

方圓沒有理會,拿著雄鷹的他,槍口對準樓梯間。

“叛軍裡面也有僱傭兵,日子越來越難混了。”

叛軍之中的本地狙擊手,不會裝備雷暴三型狙擊步槍,也沒有吉利服。

一支雷暴三型狙擊步槍,不加任何配件,售價高達十幾萬刀元。

黑洲盛產鑽石和石油,有錢人非常有錢,窮人真的很窮。

叛軍雖然有錢,但不會給士兵裝備雷暴三型狙擊步槍。

雷暴三型狙擊步槍,售價太貴,對叛軍而言,價效比很低。

一支雷暴三型狙擊步槍的價格,能買不少火箭筒了。

火箭筒能打掉的裝甲車和坦克,雷暴狙擊步槍的子彈未必能打掉。

一枚火箭彈能搞定一群人,雷暴狙擊步槍的子彈,一次只能幹掉一個。

當然,凡是都有例外,一群人站成一排,雷暴狙擊步槍的子彈,絕對能連穿幾個。

“兩個滿裝備用彈夾,槍上面這個彈夾,還剩三顆子彈,加上這三十顆子彈,還剩五十三顆狙擊子彈,雄鷹手槍的子彈,加上我攜帶的,足有五十六顆。”

數了數突擊步槍的子彈,還有三百多顆,方圓心中大定。

力量強大的他,攜帶了很多子彈,免費的子彈,不要白不要。

“身處敵營,不適合練槍了。”

拿出一支菸點燃,方圓悠閒的吞雲吐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