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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第十二章

【第五案】捕魚人之死(1)

前文中已經說過,一名基層公安機關法醫的日常工作,很大一部分是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在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法醫透過法醫學檢驗,結合前期調查和現場勘查的情況,對死者的死亡方式的判斷,關係著這起案(事)件的定性。看似簡單,其實是一件非常複雜而且責任重大的工作,法醫的老祖宗宋慈所著的《洗冤集錄》概括了此類工作,在看似普通的死亡中,透過細緻的檢驗,發現、分析、探索,明察秋毫,發現犯罪的痕跡,便是法醫之所以能夠為死者洗冤的關鍵。

為了防止在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出現紕漏,大部分法醫會用更謹慎的態度對待此類現場和屍體。一般情況,法醫會到達非正常死亡的現場,對現場進行勘查,對屍體進行簡單的屍表檢驗,初步排除他殺可能,查清事情的原委。然後,會將屍體運回法醫中心或者殯儀館,對屍表進行進一步檢驗,防止有一些不易被發現的線索遺漏。綜合上述的全套步驟,法醫會給辦案單位提供一個綜合報告,寫清死者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所謂的死亡方式就是指他殺、意外、事故、災害、因病猝死或者是自殺。

每天早上九點,是南江市公安局法醫中心法醫集中進行屍表檢驗的時間。前一天出現場後拉回中心的屍體,會在這個時間統一進行屍表檢驗,以便進一步排除他殺可能。

前一天很平靜,只出了一起初二女學生跳樓的現場,沒有其他的現場。

這個小女孩是被早晨晨練的老大爺在新豐中學的教學樓下發現的,我們早晨8點趕到現場的時候,小女孩的屍僵已經形成的比較堅硬了,結合其他的屍體現象,分析她是在前一天晚間10點左右死亡的,也就是說是在晚自習結束1個小時後死亡的,這個時間,教學樓周圍確實很少可以看到人跡。這所中學位於郊區,是一所私立中學,一半的學生住校,剩下的一半學生基本都是住在附近的村民家的孩子。學生們每天晚上9點自習結束後,便會各自回宿舍或回家。

根據前期調查,這個小女孩家離學校較近,不住校。她的母親在20公里外的工廠打工,住在工廠,父親在自家村邊的小魚塘捕魚、賣魚為生,酗酒。父母對這個小女孩關心極少,也從未去學校接過小女孩下自習。經查,事發當晚,小女孩的父親李斌因和村民聚會酗酒,在家中睡了一晚,到村幹部通知他女兒死亡時,才朦朦朧朧的跑來現場。

透過現場勘查,教學樓的樓頂鐵門上只發現了小女孩的指紋,證實是小女孩自己走上了樓頂。樓頂邊緣發現了整齊的小女孩的足跡,證實小女孩確實是在樓頂邊緣站立過一小段時間。

小女孩穿著整齊的校服,校服的口袋裡放著一張紙條。紙條上工整的寫著幾個字:“活的痛苦,不如去死,媽媽我先走了,您保重。”

這是一張遺書。經過檔案檢驗技術人員的比對分析,確證這就是小女孩自己所寫。

有了以上的結論,結合初步的屍表檢驗,這起事件確定為一起自殺事件,結論鐵板釘釘,毋庸置疑。

在我們結束現場勘查的時候,現場旁邊飛快的駛來了一輛麵包車,車門一開衝出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她衝到小女孩的屍體旁邊,凝視著小女孩蒼白的臉,眼神中充滿了憐愛,卻並沒有過激的表現。隨後,她又扭頭看了一眼傻在一旁的孩子父親李斌,重新回到麵包車裡。

經過詢問李斌,才知道剛才的女人是小女孩的母親。雖然失去親人的悲痛表現各不相同,但是這個女人的淡定實在讓我有些吃驚,她用了兩個眼神就完完全全表達了她心中所想?尤其是給丈夫的那個眼神,說不清那是一個什麼樣的眼神,彷彿是責怪,又彷彿是怨恨,又不全像,總是,是一種說不清的眼神。

早上九點,法醫中心屍體解剖室。

今天彷彿應該是輕鬆的一天,只有一個已經明確了性質的事件的屍表檢驗。小女孩依舊穿著那身整齊的校服,安靜的躺在解剖臺上。天氣已經有些熱了,屍庫的管理員清晨6點就將小女孩的屍體抬進解剖室裡進行化凍,以保證屍表檢驗的順利進行。

小女孩其實長得非常可愛,濃眉大眼、鼻樑高挺,13歲的她發育的比同齡的孩子更成熟。這是一個依舊應該有著童趣的美麗年齡,而這個小女孩卻寫下了那麼老成的一句話,然後輕而易舉的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墜傷的特徵是外輕內重,全身損傷應該一次形成,內臟破裂卻出血較少。女孩全身沒有發現開放性損傷。只有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