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蘭克小組還沒被武裝分子背刺之前,沙坡上的李正和姜誠之間已經爆發了一場爭論。 爭論的核心是——該不該幫一把高盧雞。 按照交戰規則,是不能插手這次衝突的,更不能偏幫高盧雞的傘兵小隊。 可是,當李正在瞄鏡中看見幾名武裝分子翻出院牆,朝著弗蘭克小分隊的背後摸去的時候,他有些著急了。 雖然高盧雞並不招人喜歡,可問題是他也不願意看到這些傢伙被人當靶子一樣打成篩子。 於是他將情況彙報給了前指,而韓江元則命令李正繼續觀察,如果沒有威脅到平民,不許開槍。 “不許開槍”這四個字的確令人灼心。 姜誠認為韓副指揮長說得沒錯,自己是維和部隊成員,不是他們高盧雞的盟友部隊,不能貿然從插手。 而李正則認為,眼睜睜看著一支小分隊被團滅,心理關很難過去。 “他們怎麼還不快點!” 李正轉了槍口,觀察了一下高盧雞的援兵。 援兵還在路上,其實雙方的距離並不遠,大約3分鐘左右能夠到達。 可惜戰機不會等人。 3分鐘,那些武裝分子可能已經完成偷襲,最終高盧雞的人趕到弗蘭克小組的位置時候恐怕看到的只能是一堆屍體。 而且,現在最令他擔心的並不是高盧雞的小分隊,是被倒黴地阻攔在兩撥人馬中間的布瑪。 可憐的布瑪一直蜷縮在土牆後頭,也許是擔心被武裝分子發現之後引來攻擊,哪怕子彈嗖嗖在頭上飛過,他仍舊一聲不吭。 這小子! 李正感覺布瑪是真冷靜。 能做到這樣的小孩子,不容易。 這也更堅定了要救布瑪的決心。 畢竟,布瑪不光和自己有緣分,和整個維和營也有緣分,他讀書都是大家資助的,怎能就這麼眼睜睜看著一個孩子可能會被流彈擊中身亡? 只是這該死的交戰法則裡可沒說什麼叫做“平民受到威脅後可以採取保護手段,適當使用武力”這句話裡的意思。 太籠統了。 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屁布瑪被打死,才算是“受到”威脅? 李正畢竟是念法律的。 他明白一個道理,越是模湖的規則越容易產生彈性,執行起來的空間就越大。 “布瑪是平民。” 李正忽然喃喃說道。 一旁的姜誠愣了一下,問道:“你說什麼?” 李正說:“布瑪是平民。” 他轉過託看著姜誠,姜誠也呆呆地看著李正。 良久,他似乎明白了什麼。 李正又說:“如果平民,又受到威脅,意味著我可以在他受到攻擊之前就採取手段保護他,對不對?” 姜誠可沒讀法律,他只是個趕鳥的,所以愣愣地點了點頭。 “你打算狙擊那些武裝分子?” 李正想了想,搖頭道:“不,我沒那麼蠢。” 說完,他開啟通訊頻道。 “c1呼叫洞洞妖,布瑪目前生命受到威脅,我請求以保護平民安全的理由馬上採取武力,情況很危急,武裝分子已經繞到弗蘭克小分隊背後,雙方一旦開火,會危及布瑪的安全。” 頻道里沒有馬上傳來韓江元的回覆。 忽然,張建的聲音在頻道里響了起來。 “c2同意c1的看法,我願意配合c1。” 所有人都在豎起耳朵,等著韓江元最後的回覆。 終於,在十多秒的沉默後,韓江元似乎下定了決心:“可以,但你只能自行前出,目前村裡的態勢相當敏感,如果貿然開槍,法外會錯把你當做目標,我們和高盧人的頻道不相通,無法及時通知,如果支援,你自己決定,我會立即派人過去支援你。” “明白。” 李正立即放下狙擊槍,將他交給姜誠,從姜誠的手裡取過那隻95-1自動步槍,又拿了三個彈匣,起身如同豹子一樣從沙坡上往下衝。 韓江元說的沒錯。 李正不敢直接開槍支援也是考慮到這個問題。 現在村子裡就像個火藥桶,如果自己開槍,高盧雞的部隊聽見槍聲會錯把自己當做地方狙擊手進行火力覆蓋,那些裝甲車頂上裝的可是20毫米的機炮,想想那巨大的彈頭,李正都感到嵴梁骨都在冒汗。 現在,他必須採取單兵突進,使用自動步槍繞到武裝分子後頭進行攻擊,短兵相接才能和弗蘭克小組取得默契和溝通,不至於敵我誤判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李正,小心點。” 張建忽然在頻道里冒了一句。 “我在你背後,放心。” 意思很明白了,他正在盯著一切,讓李正安心。 如果真到迫不得已,他會主動出擊,冒著被法軍誤判的風險開槍。 狂奔中的李正心中一股溫暖湧上來。 這個張建…… 關鍵時刻,還行! 李正在巷子裡飛快穿行,姜誠透過觀察鏡指揮他靠近。 “右邊,跑右邊小道……” “翻過前面的圍牆,過去你就能看一個房子,再翻過去就就只隔著一條橫巷了……”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