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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我知道再跟蹤這個老婦人,已然沒有多大的意思,便遠遠地停了下來,任由那老婦人離去。

沒有多久,果然有一個阿飛模樣的男子,來到了那電影海報的附近,左觀右望,看了一會,我看到他的眼光,停留在那個符號上,只見他嘴唇,“噓”地吹了一聲,轉過身來,走入對面的一家咖啡室中。

我連忙跟了進去,只見他拿起了電話,我找了一個卡位坐了下來,取了一個小小的機械在手,那是一種遠端的偷聽器,世界上絕不會超過十具,我用的那具,是我個人研究的結果,當然,其他人也可能有同樣的發明的。

我今天(我執筆的時候)聽說這種東西,在美國已然非常普遍,作為私家偵探所不可缺少的工具了!

我將偷聽器握在掌中,放在耳旁,從他撥電話時,每一個號碼倒轉回去的時間中,我首先得知了他所撥的號碼(這又是一個小小的偵探術,撥零字,倒轉回去的時間最長,撥一字,則最短,每一個電話機都是一樣的,你可以不必望著人,只聽聲音,便知道那人所打的電話號碼了)。

靠著偷聽器的幫助,我甚至可以聽到對方的聲音,那竟是一個異常性感的女性聲音。

只聽得那飛型男子道:“老闆嗎?”那邊答道:“是!”那飛型男子作了一個手勢,道:“解決了!”那性感的聲音,“格格”地笑了起來,道:“怕沒有吧!”那飛型男子,現出了尷尬的神色,道:“符號是--”那面的聲音叱道:“住口!”

飛型男子聳了聳肩,那女子的聲音又道:“我接到的報告,是他走脫了,我們已經……”本來,我可以清楚地聽到她說話的,那對我實在有極大的作用,因為她分明是在對那飛型男子,道及下一步對付我的方法,可是就在她說到最緊要關頭的時候,咖啡室中的點唱機,突然怪聲嘈叫了起來,那是一曲貓王的“ Poor Boy ”,相信熟悉這首歌曲的人,一定知道貓王開始的時候,是怎樣地大聲怪叫的!

歌聲將所有的聲音,完全掩沒,我只見那飛型男子擱下聽筒,向餐室望來,目光停在我的身上,狠狠地望了我一眼,就走了出去。而緊接著,一個穿著絲棉襖的人--他就是突然放下毫子去點唱的--也向咖啡室外走去。

本來,我並不知道我的敵人是甚麼人,但如今我明白了。促使我明白的原因,是因為我已然完全落入對方的監視之中。

我翻轉大衣的把戲,只瞞得過那個下毒的“老婦人”,但是卻並沒有瞞過其他監視我的人。

我相信除了“死神”之外,世界上雖然另有幾個,極是狠辣,極是兇頑的匪徒,但如果說此際,對我撒下了這樣一張大網的,不是“死神”的話,那簡直是不可信的。(奇*書*網。整*理*提*供)

“死神”瞭解我,正像我瞭解他一樣,我早就應該想到,他不會就此放過我的!

他一定會透過了無線電,令他的爪牙,注意我的行蹤,而設法將我置之於死地,作為他第幾百號的犧牲品。

網是撒得那樣的周密,我已成了一個網中之魚了麼?多少年來,我遇到過無數兇頑的敵人,但如今我要和最兇頑的敵人,鬥上一鬥了!

我已然是網中之魚,不錯,但是我這條魚,卻要不待對方收網,就從網中躍出,直撲漁人!我決定立即到“死神”在當地的巢穴中去!

我先和我的經理人通了一通電話,知道晚上九時,正有飛機去新加坡,已然弄到了機票。我再打電話給一個當私家偵探的朋友,這位朋友的姓名我不想宣佈,他和他的助手,曾費了許多時間,將電話簿重新翻過--從號碼查姓名地址,我立即得到了那個電話號碼的地址,和該址主人的姓名,一個香噴噴的名字:黎明玫。我出了咖啡室,見到到兩個人,不自然地轉過背去。

我心中暗自好笑,向他們直走了過去,他們臉上,現出了吃驚的神色,我倏地伸手,在他們的肩上,各自輕輕地拍了一下。

他們兩人想閃身躲避,可是我那兩下,乃是我所練的武術,“飛絮掌”中的一招“柳絮因風”,出手何等快疾,他們怎能避得開去?

他們給我拍中了一下,面上不禁變色,我卻向他們一笑,道:“不必怕,我不過是告訴你們,你們可以休息一下,不必再跟蹤我了!”

然而,我拋下發呆的那兩人,徑自行出斜路,招了一輛計程車,向找到的地址而去。

現在是下午四時,我還可以有四個小時的時間,和“死神”的爪牙,鬥上一鬥!

路上十分靜,我不斷地望著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