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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部分

由於朱雀之舞的威能實在太大,墨智整個肉身完全被打碎,甚至連其身上的儲物袋和儲物戒指也不曾留下半隻,唯一的戰利品就是墨智留下的那把黑色流星錘。

和八荒戰刀一樣,這也是一把中等的真品靈器,不過其重量實在太沉,對於擅長速度的三寶來說,顯然不如八荒戰刀好使。

當然,如果是碰到以力量擅長的靈脩,比如說對於出身麒麟獅家族的墨智,其威能顯然又在八荒戰刀之上。

“咦,這是什麼?”

正當三寶以為一無所獲的時候,山坡上一塊黑色的小東西引起了三寶的注意,一開始,三寶還以為是墨智被打碎後的一塊小碎骨,但是其上面傳來的一絲微微波動,還是讓三寶一眼就感受到了它的不同。

飛身落地將其撿起後,三寶這才沖天而去。

“這到底是什麼東西?竟具備如此神效!”半空中,三寶手拿一枚類似黑玉的奇怪令符,心中思量道。

將墨智斬殺後,除了流星錘外,墨智身上唯一儲存下來的正是三寶手中所拿的東西。

此物看上去像是一塊黑色的玉符但拿在手中,三寶就知道,他絕不是普通黑玉製成的玉符,倒像是一塊特殊的獸骨,只是要說獸骨,也不太像。

因為當三寶向其中輸入靈力時,此物竟能散發出一股特殊的氣息,這股氣息隱隱組成一個特殊氣場,能將人的靈魂保護起來。

從這方面說,又像是一件由頂級煉器師煉製出來的超級靈寶。

這這之前,三寶也曾在古籍中看到過,有些高階的真品煉器師能夠煉製出保護靈魂的靈器,被稱為靈魂聖物,這種靈魂聖物由於煉製起來極為艱難,加上對普通靈脩也沒有什麼用處,所以極其稀少,三寶倒是沒想到墨智身上竟然擁有一枚。

毫無疑問,墨智的靈魂體之所以能在三寶的陡然暴起下逃得性命,就是因為這件靈魂聖物的存在。

“哎,管他是獸骨,還是玉符,能用就行!”試驗了一番黑符的威能後,三寶毫不客氣的將其掛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這等靈魂聖物,平時用處不大,但某些時候,卻是不可多得的保命之物,正如墨智,若是沒有這件聖物的保護,恐怕早就化成了飛灰。

迷山,離蘭京不過千里的一處普通山脈,由於從風聲堂得到採光很可能就在迷山的訊息,離開蘭京後,三寶還是決定先到迷山一趟,倒也耽誤不了幾天,在此期間,若是能遇上採光自然最好,實在找不到,那自己只好先去莽羊山。

以三寶的速度,千里路程,不過數個時辰就到了,這還是三寶為了怕太過驚世駭俗,一路上儘量隱匿自己的身形,否則還要更快一些。

“進迷山殺血鹿,最後兩個名額了,鐵戰傭兵團強大的實力是你們所有人的後盾,過期不候啊!”

“狂獅戰隊只招靈靈王以上的兄弟,進山殺血鹿,我們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啊……”

迷山西一個破落的小鎮上,此刻非常的熱鬧,這一切都因為血鹿。

血鹿,迷山特有的一種十分小巧的靈鹿,其品階雖然不低,但卻十分膽小,平時多躲在迷山深處,很難見到,只有每年到了交配季節的時候,才開始大範圍活動,這也給了人們更多更好的捕殺機會。

血鹿皮乃是極好的軟甲材料,價值昂貴,深受靈脩們的喜歡,血鹿之角,更是具有強大的療傷效果,其價值更在遠在鹿皮之上。

不過血鹿速度極快,對於普通靈脩來說,想要單獨或者數人將其獵殺,難度實在太大,所以多數人會結成一個團隊進山,利用人多的優勢圍殺血鹿。

“這位兄弟,要進我們風狼團嗎?我們團長可是五星靈皇,而且是捕鹿老手,已經有九個人了,再加上你,我們就可以進山了!”

“是啊,兄弟,看你修為不錯才特意邀請你的,普通人是進不了我們風狼團的,若是捕到血鹿,收益我們可是人人平分,你考慮一下?”

俗話說入鄉隨俗,出了蘭京,三寶就將自己的修為壓制在初級靈皇左右,沒想到剛到迷山,就被幾個自稱是風狼團的人“看上”了。

三寶稍一檢視,心裡也是略感吃驚,好傢伙,整個風狼團竟然個個都是靈皇高手,而且看每個人的神色,一看就知道是長期在外歷練之輩。

“好,我加入你們,現在就進山嗎?”稍一考慮,三寶決定進山再說。

“當然,以我們風狼團的實力自然不需要像那幾個小團隊每次都必須組成三十四人才敢進山,就等你了,我們馬上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