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殺了人吧。”
張屏又點點頭。
當時知縣便斷定,是商人賴某對李大追債不成,痛下殺手。李大的爹孃還咬定,賴某出入他們家時,常與姝娘眉來眼去,已與姝娘勾搭成奸。
賴某申辯,自己的玉佩早已丟失,這塊玉佩很是貴重,自己若要追人殺人,斷然不會戴在身上。
縣衙的仵作亦提出異議,賴某身量甚高,若是用刀捅死李大,刀口傷痕不應如此。但知縣覺得,玉佩是個直接的證據,刺死李大的,是一把胡人用的彎匕首。賴某是從邊塞過來的客商,所以有這樣的刀,這又是一個證據。賴某難脫干係。賴某刺死李大的時候,彎著腰或叉開了馬步,也是可能的。
“恰好學生髮現了,那幾日當鋪的一個賬房舉止有異。支使學生幫他跑腿,還給了幾文賞錢。”
這賬房慣好在賬簿上動手腳,但老闆查賬十分厲害,那幾日老闆的眼神突然不好,讓他撈了不少油水。不由得出手大方了起來,更在酒桌上說漏了嘴。
除了邊塞來的客商之外,當鋪的老闆,也有胡刀。兇案現場的腳印,與當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