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你用一塊紅布,矇住我雙眼也矇住了天,
你問我看見了什麼,我說我看見了幸福。
這個感覺真讓我舒服,它讓我忘掉我沒地兒住,
你問我還要去何方,我說要上你的路。
看不見你也看不見路,我的手也被你攥住,
你問我在想什麼,我說我要你做主。
我感覺你不是鐵,卻像鐵一樣的強和烈,
我感覺你身上有血,因為你的手是熱呼呼。
……”
吉他,加小號,沒有鼓,沒有貝斯。
李謙的聲音不算高亢,但一如當初的《花房姑娘》和《一無所有》,他的聲音裡帶著些許的撕裂感,那一抹讓人無法用言語去形容的特質,動人心魄。
與其說這是一首搖滾,肖愛國覺得它更像是一首民謠。
當然了,李謙出道以來,就一向都是以涉獵廣泛、擁有著全面的音樂創作才華而著稱的,他能寫出這樣融搖滾和民謠為一體的作品,肖愛國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甚至於,對於這樣的一首作品,一首好作品,他也已經全無驚訝。
他只是聽著聽著,就不由自主地突然想到了很多。
有關愛情,有關人生。
那個年代,他們一幫無所畏懼的年輕人,從四面八方匯聚起來,在各個城市裡流竄,搭班兒演出,搞路演,免費的,缺錢了也到當時還很新鮮的酒吧、夜總會之類的地方去演出、攢場子,他寫歌,喝酒,睡最漂亮的姑娘,住最廉價的旅館。
沒錢,沒房子,沒車子,哦,對了,那時候馬兒倒是有一輛小破車……但是不管走到哪裡,他們總是特別的受歡迎,那些年輕的男男女女們,總是圍住他們,隨著音樂起舞、搖擺、蹦、跳、喊。
那個時候,他一度覺得,整個世界都是屬於自己的。
後來,簽約了,出唱片了,火了,更火了,更更更火了,飛翔樂隊啊,人們一提起來就要翹起大拇指,說他們是國內搖滾樂的一面旗幟。他搖滾老肖,被認為是國內搖滾樂第一人,教父級別的!
有錢了,大家都有錢了,買天買地買世界,肖愛國至今都還記得,79年,他花了兩萬六千多塊錢,買了好長好粗的一根大金鍊子,每天掛在脖子上招搖過市,自己以為真酷,真牛逼……
幸福嗎?其實蠻幸福的。
他們依然做音樂,優哉遊哉的在做,每逢新專輯上市,人們總是蜂擁而至的搶購,一如現在的廖遼和四大美人樂隊那樣,大賣,大賣,再大賣!
就在這樣的鮮衣怒馬和金碧輝煌中,他肆無忌憚地揮灑著自己體內所有的荷爾蒙,揮灑著當初的夢想,同時,也揮灑著那被無數歌迷奉為神祗的創作才華。
然後,終於的,有那麼長達兩三年的時間,他再也沒有寫出一首能讓自己滿意的作品,唱片公司催了,就隨便寫寫,對付出一張專輯來,然後,嗯,銷量逐漸開始往下掉,再然後,大家都說,搖滾樂不好聽了。
再再然後,飛翔樂隊終於不再發專輯了。
再再再然後,人們說著說著,搖滾樂就真的是不行了,沒落了。
雖然大家並不認識,但肖愛國相信,李謙也肯定不是什麼好鳥兒。
事實上,能把搖滾寫好的人,能寫出《假行僧》和《從頭再來》的人,他相信,李謙一定也是那種內心無比叛逆的人。
區別只是,他還年輕,而自己已經開始老了。
抬手蹭蹭鼻子,他微微仰著頭,看向那片排練區。
音響中,李謙的聲音仍舊不徐不疾,仍舊是那樣撕裂般的卻又壓抑著的唱著——
“我感覺這不是荒野,卻看見這兒的土地已經乾裂,
我感覺我要喝點水,可你的嘴將我的嘴堵住,
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因為我的身體現在已經乾枯,
我要永遠這樣陪伴著你,因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
肖愛國的眼睛瞪大,又眯起,眯起,又睜開。
這樣的一首歌,之於絕大部分普通歌迷而言,可能會覺得並沒有什麼殊異之處,但身為一個為搖滾活了二十多年的人,肖愛國知道,這首歌裡到底蘊藏著怎樣的能量,它骨子裡,又是怎樣的驚心動魄。
所以,他反而沉默了下來。
一曲終了。
肖愛國清楚地聽到,身邊的馬愛書長長地吐出一口氣來。
然而,他並沒有扭頭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