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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3 正式開刀

系統老大。

不僅如此,政府官員還是企業老闆,最害怕的就是檢察院傳喚。如果運氣好,接受兩天調查就可以平安出來。如果運氣不好,涉及案情案件重大,估計就出不來了,直接批捕。

作為法律的監督機關,執法的隨意性和權力的不可制約性,讓檢察院遊離於法律的監督監管之外,甚至凌駕於法律之上,是我國最為神秘的機關之一。儘管人大作為立法機關有權力干預、監督檢察院,但在實際中,不過是花拳繡腿罷了。

在法律尚不健全的當下,檢察系統成了監管的真空地帶,因為他本身就是法律的監督機關。到了縣一級機關,更沒有人敢管。久而久之成了沒人敢管、沒人敢惹的“三不管”地帶。(所以建議各位想考公務員的,檢察院首選)張志遠把馬林輝交給陰志昌也正是看準了這一點。

馬林輝被押送回來後,張志遠沒有立馬去見他,而是交代白玉新立即突審,不惜一切代價,不惜一切手段,務必讓他天明之前吐出真話。

當晚,白玉新就輪番展開對馬林輝的審訊。

審訊室中央擺放著一張特製的椅子,椅子前面加了一塊木板,關起來以後被審訊者動彈不得。椅子對面放著一張桌子,兩把普通的椅子,一套錄音裝置,這就是房間裡的全部家當。如果再往上級機關走,還會配備測謊儀等更高階的裝置。

房間的顏色是黑褐色的,搭配一盞昏暗的燈泡,呆的時間長了,人的精神容易出現分裂,甚是壓抑。不怕你閉上眼睛不看,房間採用特製的隔音材質,安靜的出奇,幾乎聽不到任何動靜。待一會兒,你就會產生幻聽,胸口堵得慌。如果遇上一個煙癮大的,在這種環境下呆上半個小時,就會抓狂,喊著叫著要見審訊者。用不了多會功夫,就主動交代了。

當然,有的人說我可以自殺,拒不交代。得了你嘞!省省力氣吧。房間的牆壁都是特製的,採用軟包裝,就和沙發的靠墊差不多。此外,房間裡找不到類似於繩狀物、尖銳物體等有可能導致被審訊者自殺的物體。

檢察院可以享有這樣高階別的審訊室,但時下的公安機關卻顯得寒磣。一間普普通通的房子,安裝著鐵柵欄,旁邊的牆壁上掛著一排警棍、手銬等警用裝置。公安幹警把犯事的抓進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暴打一頓再進行下一個環節。如果拒不交代,再享受一次全身按摩。粗魯的執法方式讓很多普通人敬畏。

我們不難發現,檢察院和公安局面對的群體不同,自然審訊的方式也不同。

還有一個黨內機關可以審訊的,那就是紀檢委。紀檢委的全稱是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對黨內的黨員領導幹部進行紀律監督監察,最讓人膽顫的就是“雙規”,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同樣具有審訊審問權力。不過具體在什麼地方,沒有特定地點。可以是賓館,也可以是普通民宅等,不過都要進行改造。上次陸一偉被紀檢委隔離審查,就選擇在罐頭廠廢棄的辦公樓裡。

黨內有監督,政府也有,那就是監察局。不過按照“一套人馬,兩套班子”的原則,紀檢委和監察局一般合署辦公。他們手中的權力就是“雙指”,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執法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適用範圍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過在紀委的陰影下,好多人都忽略了這個部門的存在。

列舉了這麼多,想必有些眼花繚亂。一句話講,檢察院等司法機關是對違法的人員進行查辦,而紀委和監察局是對違反黨紀國法的黨群、政府及社會團體黨員領導幹部。一個黨員領導幹部犯了事,先是黨內處分,緊接著行政處分,如果違法再移送司法機關。

如果留心的讀者可以看到最近幾起事件:“某某某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過了幾天,又出現一則訊息:“某某某同志涉嫌違紀,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所謂的移送司法機關,就現由公安機關或檢察院立案偵查,事實確鑿後,由檢察院下達批捕令,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審理後並宣判,再移交給司法局分管的監獄,一套程式執行下來,褪一層皮。

在執行過程中,誰家都覺得自己的權力小,肆意擴大範圍。紀委可以查辦普通老百姓,檢察院又跳過紀委直接逮捕政府官員,簡直亂了套。

近年來,也有人對“雙規”、“雙指”這種黨內和政府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為不管是黨員幹部還是公務員,他們的身份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以對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的調查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