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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樣的我不知道,但是在我們公司,上班第二早的人便是我這個秘書。

我每天早上6點上班——是6點到公司上班而不是6點從家裡出發。我當秘書,對自己有很多要求,其中一條便是,要當一隻早起的鳥兒。

我之所以上班比別人都早,有三條理由。

第一,為了比會長來得更早。會長即使是前一天喝酒醉得東倒西歪,第二天早上也一定會面不改色地來上班。只要不是去國外出差,他每天早上7點準時上班是雷打不動的。對於會長的這份體力與意志,我一直非常佩服。

所以我便下定決心,不管怎麼說,至少上班要比會長早。連會長都這麼拼死拼活廢寢忘食地在工作,我作為秘書,如果總是遲到早退,又怎麼能夠算得上是他的稱職助手呢?

第二,是為了使處理工作的時間更寬裕。從我所居住的奉天洞到公司所在的鐘路,中途需要橫跨漢江橫貫首爾市的江,首爾曾名“漢陽城”、“漢城”,即由此而來。。如果是在上班高峰期開車過漢江大橋,那簡直是堵得你要吐血。特別是週一,那更是堵得一塌糊塗,若是再遇上雨雪天氣,你就明白什麼叫“寸步難行”了。然而如果我早晨五點半從家裡出發,那麼到公司就只需要30分鐘。

只有在順暢的馬路上暢通無阻地開過車的人才會知道,這是怎樣一種舒適的感覺。特別是一想到再過30分鐘到一個小時,這裡便會成為有進無出的“修羅場”,那種慶幸與得意的感覺,更是難以言喻。就這樣,不僅心情暢快了,處理業務的時間也富餘出來了。雖然每天我下班前都會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整理清楚,但若真的9點鐘才急急忙忙地趕到公司,比起提前趕到,自然會少了一份從容,處理起業務來也不會那麼快進入狀態。

第三,我想要給自己留出一些私人時間。其實這才是最主要的理由。在家,我是母親、是妻子,在公司,我是輔佐CEO的秘書,這種一個人演三個角色的生活,如果24小時連軸轉,那麼我將迷失自我,失去自己的空間。上班的時候便忙於工作,下班後便忙於家事。如果除去睡覺的時間,我簡直找不到“自己”在哪裡了。

但如果早上早點上班的話,那麼就可以擠出兩個小時左右的屬於“自己”的時間。這段時間,我不需要考慮別的東西,不用為別人忙碌,只要好好地做我自己即可。這樣的早晨,可以令我的心情更加愉快,工作效率也會隨之提高。我經常把這個時間用來學習,我的日語、法語、中文都是靠這個時間學來的。

當然,我能夠堅持這樣早出晚歸,離不開家人們的理解與支援。然而自古忠孝兩難全,為了在事業與家庭間找到一個最合適的妥協點,我也是費盡了心思。因為早上不能和家人們待在一起,我便和他們約好,晚上的時間多陪陪他們。這麼些年,我都是這樣過來的。

早起的鳥兒更容易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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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當個“花瓶”,而要成為領導的左膀右臂

因為離開韓國10年之久,我已經不太適應韓國人說話的方式與表達習慣了。特別是有人在講笑話時,往往是大家都笑翻了天,我還一個人莫名其妙地愣在那裡,非要講笑話的人解釋一遍,我才恍然大悟:“噢,原來如此!”

並且,10年前就認識的那些老友們,現在一個個都混得不錯,而我在他們面前則相形見絀,這也讓我心裡挺不是滋味的。想必大家忍不住會想,去美國混了10年也就這樣而已嘛。

雖然這是一個我從來沒有做過的陌生工作,但我也日復一日盡我最大的努力做下來了。就這樣幹了12年秘書,到了1992年,丈夫被請到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去當客座教授,所以我也辦了停薪留職,離開公司跟隨丈夫去多倫多待了2年。在那之後,會長一共找了3個秘書來補我的缺。

一開始他找了個父母已移民美國,在美國出生長大的“新生代韓裔”來當秘書,作為在美國土生土長的MBA,她的英語實力全公司無人能出其右,但是小小的一個名片整理,她卻無法搞定——當時很多名片是使用漢字的。所以又找了個大學生來當秘書,結果對於泡茶或是去銀行跑腿之類的活兒,她卻以“這不是我的工作”為由不樂意做。於是又找了個高中生來做兼職秘書。這樣看來,我還真是“老將出馬,一個頂仨”呢。

結果,我一回國,會長就親自開著車到機場去接我。所以沒過幾天我就歸隊上班了。那時的我,與剛進公司的時候比起來自是不可同日而語了。

留意身邊的蛛絲馬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