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瀉而來,照著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樑,薄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騷動打破這一切——
一隻毛茸茸的腦袋從他的褲袋裡探出半顆頭,緊接著轉了轉咕嚕嚕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著病床上的林可薇。
是一隻小狗!
林可薇很喜歡寵物,所以一眼便認出了那是隻茶杯貴賓,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腦袋還沒有拳頭大。
風成凌見這小東西吸引了林可薇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來,幾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傢伙整個身體只有一個巴掌大,兩條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個跟頭,四腳朝天,因為被子不平整而一時翻不起來,只好拼命抖動著四肢。
林可薇笑了,她笑著捧起那隻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窩在她的手心裡,伸出粉嫩的小舌頭舔她的手心。
“喜歡嗎……”耳邊,是他遲疑的聲音。
林可薇低垂著眼專心地逗弄小狗,不經意地“嗯”了聲。
風成凌鬆了口氣,心中的石頭落地,他繼續說:“它叫可薇。”
林可薇立即抬起頭,看著他:“為什麼?”
“它是母的。”
“……”這是個很爛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聽的名字。”風成凌老實說。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來看去,只覺得“可薇”好聽。
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林可薇”。
林可薇又低頭去逗弄小狗:“可是你會讓我覺得你在變相罵我是狗。”
還不如一隻狗
“那我再買只公的,叫成凌?”
“你那麼願意當狗,可是我不願意啊。”
“……”風成凌。
小狗在林可薇的手裡鬧得歡騰,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體,可愛的泰迪頭,看起來,就像一隻上了電池的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