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任社長的“中國科學社”(任叔永、胡適、趙元任、楊杏佛、胡達等均為第一批社員),併為該社的雜誌《科學》寫稿。所以留美男生中,任叔永最早結識了陳衡哲女士,並開始追求她。
就在胡適為倡導白話文,特別堅持白話可以做詩而被“逼上梁山”時,讀到了陳衡哲這兩首近乎白話,意境雋永的小詩,並且寫下了那封扣擊心門的信。這封信,任叔永交給她了。美東中國留學生群體中胡適這位才子如此看重她,怎麼不令她傾心。於是乎自1916年10月起,兩人白話書信、詩文來往,諧趣頻繁,似乎同現在“網聊”那樣,未曾謀面而互相仰慕——
所謂“先生”者,“密斯特”雲也。
不稱你“先生”,又稱你什麼。
不過若照了,名從主人理,
我亦不應該,勉強“先生”你。
但我亦不該,就呼你大名。
“還請寄信人,下次來信時,申明”要何稱。
(陳衡哲)
先生好辯才,駁我使我有口不能開。
仔細想起來,呼牛呼馬,阿毛阿狗,有何分別哉?
我戲言,本不該。
“下次寫信”,請你不用再疑猜。
隨便你稱什麼,我一一答應響如雷,決不再駁回。
(胡適)
才子才女就這樣“白”來“白”往地以詩傳情,再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醞釀期,比之任叔永描寫凱約嘉湖傾舟(陳衡哲也在其內)詩,酸溜溜地屢“掉書袋”,多麼別開生面,新鮮活潑!但他們還未見過面。後來據胡適自己說:“(1917年)四月七日,與叔永去普濟佈施村訪陳衡哲女士。吾於去年十月始與女士通訊,五月以來,論文論學之書以及遊戲酬答之片,蓋不下四十餘件,在不曾見面之朋友中,亦謂不常見者也。此次叔永邀餘同往訪女士,始得見之。”(《胡適日記》1917年4月11日追記)
這是胡適與陳衡哲在美國的第一次見面,也是唯一一次的會晤,但其精彩,可謂“神來之筆”!何也?5個月,男寄女40多封信,不就是每月10封?“論文論學”、“遊戲酬答”,以及他沒有講到的等等。女寄男,雖然在日記中沒有記載下來,不過在被同學鄉友文字夾擊烽火中,從那方“陣營”過來一位紅顏知己,不是最大的精神安慰麼?莎菲小姐進而還付出了具體行動。她創作了一篇白話短篇小說《一日》,寄給了胡適。胡適這時正執編《留美學生季報》,就在第一期上給於發表了。這篇文學作品,雖然在國內影響甚微,幾乎被現代文學史忘卻,但它必竟是現代文學探討時期最先用白話文創作的現代小說,是胡適“文學革命”理論的詮釋之一。以後,她恪守不成約的宗旨,“小雨點”地繼續用白話文創作現代小說與詩文,雖然她已與任叔永結秦晉(1920年),但她以女性特有的關懷,注視著胡適在新文化運動的舉動,仍執著於1917年的精神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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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衡哲:響應“詩國革命”(2)
當胡適成為名人後,回顧往事時說話就較輕鬆了。1928年,陳衡哲的《小雨點》出版了,胡適為之作序說,這位莎菲女士雖不加入男士們的筆戰,“但她對於我的主張的同情,給了我不少的安慰與鼓勵”,“她是我的一個最早的同志”。
美國留學時代的胡適,才情拔萃雖不到招蜂惹蝶程度,卻也頗受異性的追慕。在綺色佳,有教授之女、藝術家氣質的狂狷的韋蓮司;在普濟佈施村,有“詩國革命”的響應者才女莎菲;據說還有一位書信來往僅次於韋女士的筆友“瘦琴女士”(Nellie B。 Sergent)……還有,遠隔重洋,藏在深山裡的小腳村姑江冬秀。但是他沒有別的選擇。陳衡哲不是抗婚促成自己的官費留學嗎?他倆惺惺相惜,何不圓滿白話文學姻緣?不,唐德剛力作《胡適雜憶》序作者夏志清先生說得對,“中國大學生、留學生間,的確有‘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傳統。莎菲女士既為任叔永所發現,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當然不便去追她。”任叔永(1886——1961),名鴻雋,出身小官宦之家。他原籍浙江吳興縣,祖輩因避太平軍戰亂,逃往四川,出生在墊江(現重慶市墊江縣),父因捐糧得縣衙典吏官職。他是清朝科舉末考的第三名秀才,後考入重慶府中學堂,1907年赴上海就讀中國公學,與胡適同班。1908年赴日本東京,就讀東京工業學校應用化學科。1909年加入同盟會。1910年胡適赴美,途徑日本橫濱時,任曾到船上匆匆會見胡適,“扣舷短語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