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樣。她對錢的那種不計較,那種大方,那種從來都不為自己考慮的做派,讓我為之折服。在我沒來成都時,蓉蓉就跟我說,她在給我攢錢,留到我來時花。她攢了一千多塊錢,都用在了我們打車、和朋友見面吃飯、唱歌上了。我也帶了幾千塊錢,等我要回北京時,全花光了。在成都我買了幾件衣服,還買了一雙鞋。那雙錢是我們集體逛街時我看到的,黑色,平跟,到小腿肚兒那裡。玲子也想買,但只有一雙。玲子是我們共同的朋友,長得嬌小玲瓏,喜歡搖滾樂,在成都上大一。那天李洋把他的皮夾克脫給我,我換上剛買來的鞋和一條藍綠色的緊身迷彩褲,穿上皮夾克,他又給我係上他的釘皮帶。李洋穿上了我本來穿的迷彩上衣。他本來就穿著一條黑色的緊身褲和黑色的高幫帆布鞋,還戴著黑色的帽子。這樣打扮完,我們都像是CS遊戲裡的人物。
我覺得渾身是勁。成都十月的天氣還很暖和,街上的女孩喜歡穿長的衣服和短裙,搭配高跟或平跟的靴子,以便露出一截纖細的小腿。我發現成都小店裡的裙子比北京的好看,花色多,而且作工好。可惜比較貴。我沒有錢買裙子了。我和蓉蓉基本上天天逛街,也發現了一些好玩的小玩藝,比如南方公園的襪子和一件非常好看的綠色T恤。那件T恤非常小,我只能勉強地穿進去。後來的幾天,我就一直穿著那件T恤。
小丁把我叫到一邊,悄悄地說他喜歡上了玲子。我嚇了一跳,有點想笑。可小丁表情認真,他說他可能是太寂寞了,身邊一直沒有什麼女孩。玲子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小池是李洋的好朋友,也是我的朋友。而小丁也是我的好朋友。這關係太難弄了,搞不好以後都得翻臉。而玲子還沒有發現這一切。可一個青年的寂寞怎麼會是一句話能解決的呢?小丁說,你不會笑話我吧?你可不要跟別人說哦。
蓉蓉帶了一個叫李姍的女孩和我們一起去唱卡拉OK,在這之前她就跟我說過李姍。“她也看過你的書。而且她說她當時看完後就很想認識你。我就是因為這個才跟她好的。”小丁不時和我竊竊私語,玲子根本沒有察覺小丁的心思,可李洋和蓉蓉猜到了,他們都是太敏感的人。我們唱了許多歌,午夜時,李洋和李姍已經困了。我們還精神,蓉蓉出去買菸。小丁在唱劉德華的《相思成災》,他嗓子都快啞了。這首歌我在北京聽他唱過。李洋當時還嘲笑我說讓我左胳膊紋一個“相思成災”,右胳膊紋一個“K歌之王”。不用說,這兩首歌都是小丁介紹給我,併發揚光大的。我說那你紋什麼?他說他左胳膊紋一個“羅大佑”,右胳膊紋一個“北京娃娃”。
和李洋的相知是在迷笛音樂節。早在夏天我去青島玩時,就見到了他。那時玲子不在青島,所以我見到了她的一大堆朋友。我們一起吃了一頓飯。後來李洋跟我說,他們都沒想到我那麼瘦。吃完飯,我和女孩走在前面,他們走在後面。李洋指著我的背影說:我想要她。小池說:你說什麼?李洋又重複了一遍:我想要她。小池感到不可思議,他用青島話說:你想幹什麼?在迷笛,李洋用他簡單而又直接的方法實現了我的夢想。我的夢想很簡單。風很涼,他給我穿上他的皮夾克,然後替我拉上拉索。平生第一次,我穿上一個人親手為我穿的皮夾克。我對我喜歡的東西,從來不主動追求。就像我喜歡大學,但我從來沒有參加過高考。我想出國,但我從來沒有央求。我知道,有些想法只要我去做我就能實現,可我偏偏喜歡一件事情直接掉到我的頭上。我喜歡夢想不用追求就會實現。我愛一個人,我就等他來對我說。我愛上一種感覺,我就只能等它自己來找我。我有了錢,但我從來沒有想過為自己去買一件皮夾克。我喜歡朋克的衣服,可我從來沒有想過穿。直到認識了李洋。那天我裡面穿得是一件娜老師給我的黃|色睡衣。維多利亞的秘密。非常緊,長長的黃|色的睡衣,風一吹就露出我的腿。後來有人問我為什麼要這麼穿。我對她說,女孩,生活只有一次,想穿什麼就穿什麼吧!有時候,我說的話非常矛盾。
我就住在蓉蓉家。她家做的是典型的重慶菜。蓉蓉告訴過我,她家在重慶,只不過現在住在成都。她很不喜歡成都。
李姍經常跟我一起去逛街。她有一次穿得是蓉蓉的鞋子,鞋很小,她就蹦著走,實在不成了,她只有呆在麥當勞等我和蓉蓉。在我來成都的第一天,蓉蓉就說,我們去找李姍。她現在不知道在哪裡,手機也丟了,她也不回家,也不在她租的地方。她說李姍看我的書看哭了。我心裡頓時有了責任感。我說我一定要和她好好聊聊。後來李姍和我說了她家裡的一些事。她父母常年工作在外,只有奶奶在家。可奶奶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