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她確實起床晚了,時間是真的不夠。吃完早餐還要不遲到,那估計在路上就得飆車了:“我們走吧。”
路塵寰揉揉額頭,真是拿這個倔丫頭一點兒辦法都沒有。他也看過楚笙歌在大學時的資料,確實沒有缺勤或者遲到的記錄。雖然她失憶了,可是骨子裡的性格是不會改變的。
查爾斯聳聳肩,表示他也沒辦法,跟著楚笙歌出了門。
楚笙歌坐進查爾斯的車子裡,路塵寰手裡拎著一個紙袋走過來:“帶去學校吃。”
“好。”楚笙歌接過袋子衝路塵寰甜甜一笑:“拜拜。”
查爾斯的車子駛出別墅,楚笙歌開啟袋子看了一下,裡面裝著一份三明治和一個保溫杯。
“老大真的很愛您。”查爾斯中肯地評價。反正在夫人出現之前,他從來沒見過老大這樣——追著哄女人吃早餐,要不是他親眼看到,打死他都不信。
楚笙歌笑了一下,心中的甜蜜早已滿溢位來。她能夠感受到路塵寰的關心和體貼,他對她真的非常好。
到學校後,楚笙歌拎著早點下了車,衝查爾斯揮揮手,用義大利語說:“再見。”
查爾斯有些吃驚地看著楚笙歌,倒不是這個單詞有多難,只是楚笙歌的發音實在太標準了:“再見。”
楚笙歌學語言有自己的方式,無論學什麼語言,她都不會試圖轉化為中文去記憶它的發音或者意思,也很少去注重語法或者每一個單詞的拼寫,大部分時間是儘量多的去聽去說。她會把自己當做幼童,去模仿去記憶,就好像小時候學講話一樣。
只上了兩節課,她已經可以跟老師進行一些簡單的對話了,老師都不相信她以前沒有任何基礎的。
楚笙歌走出教室時,有幾個留學生邀請她參加他們的派對,楚笙歌一向對這種活動沒什麼興趣,婉言謝絕了。而路塵寰像倫敦幾百年不差分秒的大本鐘一樣,已經在那裡等她了。
楚笙歌走過去,挽住路塵寰手臂:“等了很久嗎?”
“沒有。”他很享受楚笙歌對他這樣自然而然的親近,這種溫馨的感覺像是毒品,讓他上癮卻無法抵抗。
“其實你不用每天來接我的,我可以自己坐地鐵回去。”她現在已經會說簡單的義大利語,就算迷路了也可以找人問路的。
“反正我也要回家的,順路。”路塵寰牽著楚笙歌向車子走去:“我已經幫你請了假,我們要去佛羅倫薩。”
“去哪裡做什麼呢?”楚笙歌確實沒有曠課的習慣:“如果是旅行的話,可不可以放假再去呢?”
“去見一個重要的人。”路塵寰吻了下楚笙歌的額頭:“週末是我母親的生日,我們一起去幫她慶祝。”
“我……我去合適嗎?”楚笙歌記得上次路塵寰說過的,他爸爸為他選了未婚妻的,他的家人應該都不太喜歡她吧。人家一年才過一個生日,她實在不應該在這種日子去給人添堵呢。
“當然合適,你是我妻子,陪婆婆過生日有什麼不合適呢?”路塵寰捏了捏楚笙歌的臉頰,伸手撫平她皺著的眉:“她很好相處的,而且也會很喜歡你的。”
“我覺得……她不討厭我就可以了……”楚笙歌低下頭,擺弄著自己的手指。
路塵寰拉過楚笙歌的手,從口袋裡摸出一隻戒指,戴在她左手的無名指上,然後把同一款式的男戒放在楚笙歌的手裡:“給我戴上。”
楚笙歌看著掌心裡的戒指,銀色的鉑金指環上有很簡潔的花紋,上面嵌著一顆很小,淨度和色度卻堪稱極致的藍鑽。
楚笙歌給路塵寰戴上戒指:“怎麼突然想起來戴這個?”
“我們都註冊這麼久了,早該戴了。”這對戒指是早上跟他給楚笙歌定製的結婚首飾一起送過來的。楚笙歌的手指纖長白皙非常適合戴戒指,他吻了下她的小手:“以後有人再找你搭訕,就告訴他,你已經結婚了,嗯?”
“才不。”楚笙歌調皮地搖搖頭:“我在上學呀,人家都沒結婚。我才不要告訴他們呢,我們還是隱婚好了。”
“我會邀請你同學參加我們的婚禮的。”路塵寰說得咬牙切齒。
“好了,任何異性跟我說話,我都指著這個戒指告訴他,我已經結過婚了。”楚笙歌舉手投降。
“嗯,這樣最好不過。”路塵寰認真地點點頭。
“我開玩笑的,真要那麼做的話,人家還以為我有精神病呢!”楚笙歌無奈地聳聳肩。楚笙歌發現路塵寰的車子不是往家的方向開的:“我們要去哪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