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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要看看腹肌嗎 音樂似乎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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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要看看腹肌嗎

船行約莫一小時,船舶靠岸,工作人員指揮遊客有序下船。

船身與岸邊有一段落差,工作人員戴著小蜜蜂,一遍遍提醒大家注意腳下安全,避免踩空。

溫一一用牧曾的圍巾擋臉,她臉皮薄,埋頭看船板,雙手揪著牧曾的衣服,跟在牧曾身後下船。

不敢左右亂瞧,她就把自己當個瞎子,牧曾往哪兒走,她就跟到哪兒。

身邊人影綽綽。

直到牧曾停下腳步。

“好啦,出來吧。”他把人從身後拎出來,“沒人認識我們了。”

溫一一才扯下臉上的圍巾,把圍巾用力圈回牧曾脖子上:“都怪你。”

帶著體溫的圍巾纏繞脖頸,牧曾心滿意足,並提出進一步邀請:“要看看腹肌嗎?”

冬日南京的夜生活結束得早,街上許多店鋪早早關了門,街上行人寥寥無幾。

沒有人注意到他們之間的談話。

但溫一一燥得不行,“不要。”愛誰看誰看,她才不看。

她踱步往文徳橋上走。

遊船碼頭上亮著五顏六色的彩燈。

溫一一沒走太快,停在橋面。

霓虹燈光折射到她身上,光影斑駁。

牧曾拿著手機,想給溫一一拍照。

溫一一用手擋住臉,她對拍照這事還存在PTSD,“不要拍,我不上鏡。”

她的反感態度明顯,牧曾收回手機,沒招惹。

兩人靠在橋樑護欄石上,寒風瑟瑟。

所有人都在往回走,只有他們在不緊不慢的吹風慢聊。

寧靜的空氣總會勾起人的回憶,牧曾對著橋頭的一片空地,說:“很多年前,這裡管轄沒那麼嚴格的時候,我在這座橋上彈吉他。”

溫一一閉眼,想了下那個畫面:“一把吉他,面前再配一個……”

牧曾接話:“碗。”

溫一一睜開眼。

牧曾雙手比了個碗口徑的大小,嘲笑當年初生牛犢不怕虎的自己:“年輕的時候和家裡吵架,離家出走,坐綠皮火車一路到這裡,錢都花完了,就學街頭藝人,靠才華賺錢。”

當年這一帶路上有許多街頭藝人,他揹著吉他混在其中,毫不違和。

溫一一搖著頭:“不敢相信。”

牧曾聳聳肩,他也不敢相信從前自己這麼勇猛。

23歲的他不肯按父母親的意願考研,甚至揹著他們換了專業。

那晚的牧家老宅雞犬不鳴,天沒亮他就揹著行李離家出走,換了手機號碼,斷了所有聯絡,一路向南。

可他沒想到外面殘酷冰冷的世界像無底洞的饕鬄,吃錢速度快得驚人。

到南京時基本彈盡糧絕。

抱著吉他,他在街上混了兩三天,就被隔壁擺攤的兩個年輕人搭訕。

他們問他需不需要工作,他們可以一起幹活,賺大錢。

他毫無戒心的同意,然後他被他們帶到到了福建山區一座城市。

牧曾算了下年紀,總結:“23歲被騙,25歲才逃出來。”

溫一一沒回應,而是低頭,在包裡翻東西。

牧曾看她翻半天,從包的旮旯角落裡找出個四四方方的粉色藍芽耳機。

她把耳機連上手機藍芽,從充電槽裡拿一隻分給他。

溫一一從音樂收藏夾裡翻出某一首歌,說:“戴上,給你聽一首歌。”

牧曾邊欣賞手上小巧的東西,邊把東西塞進耳朵裡:“你連耳機都是兔子。”

搶到周邊限量款的溫一一十分自豪:“可愛吧?”

牧曾笑:“可愛。”

“是頑童的歌,”溫一一在旋律入耳的同時,對牧曾介紹:“迷途羔羊。”

她就突然想到了這首歌。

她覺得,歌曲中段亡命之徒般的旋律,很配牧曾的過往。

當然,她不是在嘲笑他魯莽荒唐的過去。

她只是想借這首歌,告訴他:逝去的過往,就別再回頭望。(備註③)

***

一首歌迴圈八九遍,回到酒店已是半夜。

溫一一討了三次才從牧曾手裡救回自己的限量耳機。

音樂似乎刺激牧曾分泌過多黏人素,牧曾還了耳機,站在溫一一房門口不肯走。

酒店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