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都不在那裡住,只安排幾個和尚看守。法揚去看了看,維修了一番,接著掛起“飛雲小學”的牌子開始招生,他親自當校長。他規定,飛雲寺佃戶村的孩子都可以來上學,一律不收學費,只收書錢。這一下,芙蓉山周圍十幾個村的小孩蜂擁而來,編了八個班。我就是其中的一個。
飛雲小學是“洋學”,開的課有國語,算術,到五年級再加自然、地理、歷史、公民,另外還有音樂、體育。我在家上過一年私塾,到那裡唸的是二年級。我們那個班在大殿裡,正面有佛像,塵土蓋得老厚,老師在西牆上掛一塊黑板,就給我們講課。老師有本地的,有從外地請的,都是男的,由寺裡發給他們工資。
有一位老師叫鄭孟群,二十來歲,曹州人。他教國語,多才多藝,還寫了一首校歌教給我們。我唱給你聽呵:
我學校創辦迄今已有整三年,
芙蓉方丈發慈善歡樂捐學款。
竭力創辦歷艱苦為的我少年,
勤勤懇懇把書念不負我芳年!
好聽吧?反正我覺得這歌真好,這些年來我一直沒忘,經常哼哼。
那時人們都說,法揚辦了一件大善事。後來我才聽說,那時候國民黨政府有人提出廟產興學,就是要攆走和尚,把寺院辦成學校。這都是一些留過洋的人鬧的,像齊縣長那麼直接砸廟,是最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