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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三十六章事實的真相

(二)不準喧譁、不準鼓掌、不準吸菸、不準亂竄、不準呼口號,不準攜帶通訊裝置,旁聽群眾不準插話或當庭發言,有意見可在閉庭後提出;

(三)被法庭問話的人在回答問題時,應自動起立講話,答完自動坐下;

(四)本庭有權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為,對不聽勸告的可以勒令退出;

(五)為表示對國家法律的尊重,在審判人員入庭、退庭時,當事人、代理人、旁聽人員一律保持肅靜。

當然,雖然這麼說,但是劉一辰就看到有記者直接將攝像機對準,很顯然有些東西,不是那麼嚴格。

讀完了法庭紀律,書記員:“請主審法官入庭,全體起立。”

然後就看到了法官進場,整個法庭審判程式非常的嚴格,可以說簡直可以作為樣板來推廣。

劉一辰坐在旁邊,基本上不需要怎麼說話,除非法官指定需要他說話他才需要解答,其他的都由羅祥進行,一個好的律師,律師的戰鬥力就體現得淋漓盡致。

引用相關的人民法典、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一條條有理有據,出示的各種證據都有物證、人證,打得對方律師節節敗退,讓劉一辰體驗了一把‘法外狂徒’張三的風采。

從這上面,也可以看得到,以後其能成為網紅教授、擁躉眾多,不是沒有道理的,其法律上知識的積累和對法律的理解,非常的深刻。

然後劉一辰終於見證到了經典的一幕,對方律師在出示證據的時候,直接被抓住是偽造證據,資料、簽字都是假的,徹底一擊擊潰對方,而偽造證據,那麼是3年起步,吊銷律師執照的。

法官在最後,宣佈了審判結果,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事實充分,經鑑定證據有效,鋰硫電池相關專利技術全屬於原告,與被告無關係,要求被告人支付原告律師費200萬元,向原告賠禮道歉恢復榮譽,要求在收到判決書10天內在人人日報登發道歉公告,恢復原告受損名義。如被告對判決不復,可向京城中級法院提起上述。

首次判決一下,記者們紛紛迅速寫新聞稿,然後採訪當事人以及法官,畢竟這些都是新聞,也是如今最大的新聞素材。

可以說,之前華夏也不是沒有發生過智慧財產權官司的,但是從沒有一起智慧財產權官司會像這一次引起這麼大的關注和影響。

當然讓記者們沒有想到,燕大這邊夥同律師偽造證據,被當庭抓住把柄,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看著那位律師一臉灰白,慘笑著,誰都知道這位律師是完蛋了,不但需要進去吃牢房,吊銷律師執照,出來後在律師這一行業也無法混了。

而燕大,哪怕再提起上述,也必敗無疑,因為法庭不會支援偽造證據的一方,同時根據劉一辰他們這方提出的證據,毫無疑問都表明了,鋰硫電池是劉一辰自己搞的發明,根本沒有參與燕大的研究課題,也沒有花費燕大的研究經費、實驗室儀器、材料,而是自己在公司弄了實驗室進行實驗。

劉一辰當庭展現在鋰電池方面的學術造詣,更是讓他們無比信服,雖然他們聽不懂,但是就是覺得劉一辰說的是對的。

“燕大,為何會淪陷成這樣子,是誰在亂搞燕大?”

“燕大,連自己的學生都容不下!”

“臥槽,真的實錘了,這是燕大眼紅鋰硫電池的利益,還偽造證據,看看劉一辰的字多麼漂亮,那偽造的簽名簡直是小學生寫的字,偽造簽名也造得真一點。”

“呵呵,今年一定會有很多家長讓自己孩子不要報考燕大,這樣的學校,誰放心送去這樣的學校呢?”

“可悲!可嘆!每年那麼多的教育經費,招的學生又是最好的生源,結果呢,都被毀了!這樣的環境,怎麼可能培養得出人才出來!”

“燕大用這種方式回答‘錢學森之問’!當真是莫大的諷刺!這只是第一起,其他的還有沒有,其他高校有沒有這種情況?”

“”

很多人是直接看直播,紛紛憤怒難平,哪怕只是普通人,都能夠明白哪一方說的是對的。

而燕大學子們,更是直接炸了,之前發生的事,已經讓他們感到不平,現在發生這事,而且事實充分,還有法學院的學生出來講解,事實的真相如何,他們心中都明白了,充滿著熱血激情的他們,可不僅僅停留在口誅筆伐,而是自發的行動起來,讓外界看到燕大的學生真的是一流的學生!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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