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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的青煙。

仔細一看,冒出青煙的地方,衣服破爛,裡面的皮肉模糊,而在月光照射下,青煙漸漸冒出來,那一片皮肉正在癒合。

“殷達明,沒想到你居然不怕死,殺了慕辰師徒之後,居然不走,還敢來跟屍王搏命!”

“屍王?哈哈哈!”殷達明仰天大笑,說道:“真正的屍王,現在在我面前,就連那個老鬼,也未必能比得上你!”

任天行淡淡的說道:“那個老鬼到底是什麼人?”

“不是人!他不是人!”殷達明提到他的時候,眼睛裡還藏著一絲懼意,最後說道:“我之所以變成這樣,就是他所賜。”

殷達明看著任天行,又看了一下自己,不禁讚了一下,說道:“屍王就是屍王,連身上的傷都痊癒的快,我這一身傷,起碼要修養一個月,那具五彩斑斕屍真是厲害,要不是有你,我早灰飛煙滅了。”

任天行哈哈大笑:“你殺了慕辰師徒,完全可以跑,但是你沒有,你就不怕萬一我也不敵,你就配上性命灰飛煙滅?”

“我要是跑了,我就對不起我女兒。我也沒資格把她的生命託付給你。”

任天行瞪大了眼睛問:“這麼說,你是吃定我了?”

“我不否認!”殷達明倒是很坦白,他說道:“一個有著人一樣軀體的殭屍,這是多麼的完美!”

“你知不知道,三十多年前,我變成殭屍,就再也不能在陽光下生活,我只有到了晚上,才有活動的空間。只有晚上,我才能做我要做的事情。”

任天行點了點頭,他居然很佩服這個男人,這三十多年來,但是工作上的應酬,就已經讓他花費了心思。他把白天的工作轉換到了晚上,居然不引起一個人懷疑,這點本事,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你是不是對我很好奇,為何一些屍體變成殭屍,需要這麼長時間,而且身子僵硬,但是我卻沒有跟他們一樣,我甚至有西方的那些吸血鬼很相像,除了不能見陽光,要喝血之外,其他的都跟常人一樣。”

“為什麼?”

殷達明冷冷的說:“那就是因為那個老鬼!三十多年前,在廣西十萬大山裡,有一個村落,那個村落的人都是獵戶,我家,就是在那裡,那個時候,我才剛剛結婚沒多久,我的老毛病就復發了,後來請了一個醫生來村裡看病,那個醫生說,我得了腦癌,還有兩年的命。”

“有一天晚上,我疼的受不了了,腦袋像裂開一樣,我想到了死!我到了一個山崖之前 ,往下面一跳,水誰知道,當我醒來的時候,被一個神秘的男人給救了。”

任天行沒想到他還有這一著,問道:“這個神秘的男人就是你說的那個老鬼?”

殷達明點了點頭,說道:“雖然他救了我,但是我絲毫不領他的情,因為死才能讓我解脫,沒有人能治得了癌症。因此,我三番五次尋死,每一次,被他發現,他都要扇我幾把掌,打得我鼻青臉腫。”

“最後,他對我厭煩了之後,他罵我沒出息,枉為殷家的人,但是,他不知道,我們殷家幾十代人,一直就在十萬大山裡面打獵,有誰有過出息。那天,我不知道他哪來的脾氣,最後知道我結婚了,家裡有了老婆,他才對我說,要我活下來很容易,但是要死,很難。那個時候,我根本不明白他是這話是什麼一絲。等到我被他咬了之後,我才明白他的意思。原來他不是人,是殭屍!”

“你就是這樣變成殭屍的?”

“從那天開始,我開始怕見到陽光,我喜歡月亮,我喜歡晚上。那個時候,我很感謝他賜給我這麼強壯的身體,一隻老虎見到我之後,聞到我的氣味轉身就走了。”

“那個老鬼說,我很幸運,我是他的第二個親傳。第一個親傳的,是在西歐,叫莉莉絲的一個女孩。這人是誰我不知道,但是西歐那邊的殭屍家族,據說是莉莉絲的天下。萊恩和梅森兩大家族,都被這個人控制著。”

任天行自然不知道這個莉莉絲是誰,如果這話給古晶或者何博士知道,一定會讓他們大吃幾驚。

不過,聽殷達明這一說,也讓他吃驚不小,他對這個老鬼頓時好奇了來,沒想到居然能控制著這兩個家族。

任天行突然間有一個想法,他問道:“這個“活祭”計劃裡,有一個代號叫“獵人”的人,是不是他?”

殷達明不敢確定,他委婉的說道:“很有可能就是他!”

殷達明受的傷很重,他緩緩的閉上了眼睛,努力的吸著月光,良久他才低聲說道:“我現在不怕死,我甚至期待著死亡。我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