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名字裡有個楷,為了避免撞車,大改之。這也是同事給我的靈感,我有一位同事永遠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區別,卻常常BS我標準的捲舌音(因為他發不出來呀)。於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現在這個再繞舌不過的名字,三個音全是捲舌音,我一邊想像著我那同事一定會念成“cengsaocen”,一邊覺得十分的有趣,於是男主角的名字就這麼定了。
雖說寫番外時腦子是亂的,連男主角個性都不確定,但幾位配角,張總,賀秋雁,以及林虎聰,這三個人卻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領導,另兩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寫到他們時,都十分的流暢。
一直以來都有讀者不住地問:番外呢?啊?番外呢?嘆口氣,我再回答最後一遍吧,番外全寫進正文裡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這一段話癆結束之前,我再說一點件關於這文的八卦。其實……按我最初的設定,這兩人本來是用不著離婚的。畢竟離婚是件多麼傷筋動骨的事兒,而且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而我向來是樂於為和諧社會做貢獻的好公民。
只是嘛,那個番外寫到大半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不讓他們離婚,這番外我就寫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鐘後,決定:離吧。
當然我因為惡意拆散人家姻緣付出了代價。後來開始寫正文時,我足足折騰了十二、三萬字,才把他倆給搗騰得勞燕紛飛了,而且那是我寫得最不滿意的一部分(一路看;手機站w…a…p。1…6…k。c…n)。要知道,這個文,我原計劃一共寫15萬字就應該打住了,結果我整整多寫了一倍的字。
在努力拆散他倆的時候,因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來呼啦一下就離婚的事,於是翻來覆去地折騰,心急的讀者說:拜託,快讓他們離婚吧,早死早超生。厚道的讀者說:拜託,你就忘了番外那碼事兒吧,讓他們鬧一鬧合好吧。
不離當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豈不是白寫了?於是在經過了艱苦卓絕的奮鬥後,這兩人終於一拍兩散了。據說有心軟的讀者哭了,然後無良的區區在下我樂不可支,我終於把最難啃的骨頭給滅掉了,哈哈哈。
(三)
就這樣,幾千字的番外在情人節的夜晚貼到網路上了,居然有讀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過了一兩天,這少數讀者中的少數人問:“咦,正文呢?只有番外沒正文啊?”於是我開始寫正文了。
年過完了,鞭炮放完了,連幻想中本該只是鬧鬧彆扭的男豬女豬都被我搞離婚了,原先構思的那個以新年開始的開頭似乎也寫不下去了。正逢當日工作很煩,領導找我麻煩,同事拖著我講八卦,所以就有了那個模擬了一下《長腿叔叔》開頭第一句話的網路版的開篇。
寫著寫著又寫了幾天,我的十位數讀者發現不對勁了:“咦,男主呢?倒底誰是男主?”“放男豬!放男豬!”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來,而是我不知道怎麼把他放出來(尤其當我還不知道他應該是個什麼德性的時候)。後來……在我寫了足足一萬字,又熬了一個很沒勁的夜之後,終於把他踢出來了。
這一點說起來真要感謝貓先生了。故事裡,程先生喝得有一點點高,悄無聲息回了家,把剛洗完澡的女主角嚇了一大跳。事實上,就在那之前的一兩天,貓先生又一次捨身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著他至少要夜裡十二點歸家,誰料那日他早回來一個小時。於是一邊洗著澡一邊天馬行空想象著的我,一走出浴室門,就發現黑燈瞎火的客廳裡坐著人,而我居然沒聽見門開的聲音。
雖然半秒鐘後我就認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沒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腦與行動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發上睡著了的貓給嚇醒了。他說:“半夜三更的,你想嚇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惡人先告狀。
受驚嚇的後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鐘後才恢復正常,然後我得到了男主角該怎麼出場的靈感。
後來我的編輯說:“男主角出場是不是太晚了?”我說,嗯,是啊。於是出書版裡,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歡書版的這個開頭,但是在當時,我根本寫不出來。
如前面所講的那樣,這個故事,只有一條主線,沒有大綱,寫最初六七萬字的時候,完全是準備寫之前才想:咦,接下來我要寫什麼東東呢?每一個推進,每一個細節,都是臨陣磨刀的結果。寫到六萬字時,我驚然地發現,完了,寫扭了。我明明打算讓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麼婚前居然也有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