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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源。所以一些氏姓會被棄用,只會保留年代比較近,或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正常交往之中一般情況下都是將個人名寫在前面,採用略掉氏姓的簡略式,否者你看翻譯成漢字得念上十幾幾十個字煩也煩死。下面,我們來介紹一下主角的姓名成分。(嘻嘻,身為主角的特殊待遇,其他人就免了。)

氏姓一奧格斯格,這個源於文中中央帝國時代的一位皇帝名,說明家族源自古皇室血脈;氏姓二帝勒尼安,里奧祖上的這一支脈曾經定居於帝勒尼安海(湖);氏姓三沃特,也就是現在的定居地;這樣如果遇到同是奧格斯格家族的人就很容易區別彼此的支脈。

這種情況是如何產生的呢,好比說史密斯(smith鐵匠)這個最常見的姓,假設鎮上的鐵匠有四個兒子,總不能都叫小史密斯吧,那就分別取名:金匠(goldsmith);鐵匠(blacksmith),銅匠(coppersmith),銀匠(silversmith),但是同是金匠的後代碰到一塊怎麼分別呢,沒關係,你是馬車伕(Carter)他是磨房主(Miller),那就是卡特-史密斯(Cartersmith),米勒-史密斯(Millersmith)。那要是卡特的後代又擠一塊呢?好辦,小卡特家住在水井邊上(韋爾Well水井、泉),大卡特家有塊漂亮的草坪(格林Green草地、草坪),大小卡特就是,韋爾-卡特史密斯(WellCartersmith)和格林-卡特史密斯(GreenCartersmith),如果還有呢,那就高矮胖瘦黑手白臉,職業住地經歷身形綽號都可入姓,甚至說威廉的兒子老是渴,那麼就叫威廉喝水(WilliamsDrinkwater)好了。

單字姓或兩字合成的複合姓,有的有悠久的歷史根源,會代代相傳的;有的則是由於婚配關係而產生的,或者其他的原因就不傳給後人。

說完氏姓再說說姓稱號,姓稱號也就是貴胄標記,是表示一個人是否是貴族,並從屬於誰的重要標誌。比如法國貴族的姓稱號是“德(de)”,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貴族的姓稱號為“馮(von)”,中世紀時尼德蘭地區的領主法利斯蘭侯爵領內封臣使用的是“範(van)”。書中雲海公國的姓稱號主要有四種,取自錫德里克家族的氏姓,如下:一“德”此為王室的專屬姓稱號,二貴族的主要有三種,1-開國貴族和公民推選出來的公民林賢友姓稱號為“薔薇”;2-和王族有親屬關係的貴族,姓稱號為“裡”;3-新興貴族姓稱號為“克”。至於林賢友和平民如果有需要的時候就在新增。(歐洲的爵位和中國的爵位兩者的意識形態截然不同,其實並不好對等的翻譯過來,歐洲的爵位常和土地聯絡在一起,爵位所有人就是這個爵位所屬土地的領主。依據控制的土地,一位公爵可能同時又兼有侯爵、伯爵甚至男爵銜。不是說不稱王這個國家的主人就不是王室。)

姓稱號都是小寫體不單獨使用,只要配合家姓使用,比如德某某什麼爵閣下,薔薇伏波伯爵閣下。另外關於姓稱號,書中也不一定會使用,主要看服務於人物的需要。

家姓不多說了如上表述,其實它就是氏姓的前身,伏波這個家姓是里奧的父親馬克斯韋爾早年遊歷海外歸來,在阿奎萊亞自由王國生活期間,國王介於他不畏風浪的勇敢精神,授予他的伯爵封號(封號的授予有一定的規則並且會徵詢當事人的意見),全部封號是白薔薇伏波,白薔薇寓意聖潔的自由。

接下來再說說階級,貴族階級絕對是中世紀人姓名中第一重要的部分,階級名影響著權力、財力、公信力、威望等一系列,在中古歐洲生活中的重要元素。

根據慣例,未繼承爵位的繼承人(長子)會參照父親的爵位降一級稱呼,次子再降,公爵、侯爵、伯爵的長子在他們的父親沒死之前,即沒有繼承其父親爵位之前,也可稱之為“Lord”(勳爵),但不是貴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之為“Lord”(勳爵);對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稱“Honorable”(尊敬的)。但他們還不是貴族。

另外還有一種做法,還就是公爵或侯爵另外還有比較低的爵位的話;可以給長子用。就如里奧的父親馬克斯韋爵位是日月平原的公民林賢友長(不能繼承),雲海公國的七個領公民林賢友長即為上議院的副議長,榮典略高於權杖侯爵、權杖伯爵,低於雲海的主人錫德里克公爵。他同時有擁有阿奎萊亞自由王國的白薔薇伏波伯爵封號,還有祖先的男爵稱號,而里奧可稱為白薔薇伏波伯爵或者勳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