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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十次血字指示就可以獲得自由,這是公寓絕對的規則。只要能夠活過第十次,一定可以離開公寓的。

這一點,完全沒有必要懷疑。

深雨已經見過太多太多為了自己的存活而捨棄他人生命的住戶了,每個人都為了能夠完成十次血字,不擇手段拼盡一切,自己以外的生命都被視為螻蟻草芥。

這才該是人類應有的姿態,這才是深雨可以活下去的世界!

只有扭曲的世界中,才有她這個“惡魔之子”存活的價值!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這個男人,他居然願意放棄掉三次,是三次啊,三次血字指示的執行記錄!

他不是慕容蜃那種變態,他也是珍惜生命的人。他不可能會不怕死,也不可能會不知道這麼做的後果。

可他還是那麼做了。而且幾乎沒有猶豫。

愛情?能夠解釋這一切的只有愛情了嗎?

對一個認識到現在還不超過一年的女人的愛情?這樣的愛情,就能夠促使他做出這種決定嗎?

深雨的雙目不斷圓睜著,她彷彿再一次看到了當初孤兒院內無數人嘲弄她,欺辱她的場景,還有敏對她的全部憎恨。

以及,那個男人,她的親生父親,留給她的這被詛咒的血脈。

“如果這個世界,真的有可以不被惡魔yin*的人存在……”深雨的雙眼不斷湧出淚水:“那麼我殺死了那麼多人,操縱這個實驗的意義是什麼?”

“不可以……不可以存在!非 凡 伍 絲整理”

深雨的雙眼幾乎要噴出血來,她此刻面目不斷扭曲痙攣,血全部湧到了頭頂。

而這時候,公寓底樓大廳。

忽然裴青衣對準地板上喊道:“你們看!”

模糊的身影開始漸漸浮現而出,隨後……嬴子夜的身體出現在了地板上!

她此刻還在昏迷當中,但是隨後公寓的自愈能力開始了,不久後,她就睜開了雙眼。

爆炸中受傷的手完全復原了,身體此刻也沒有什麼不適。當注意到這裡是在公寓以後,她本人也是露出了難以置信的神色。

為什麼可以回公寓來?自己不是死了嗎?

電梯門開了,隨後,李隱走了出來。當他看到子夜出現的時候,面上頓時露出狂喜的神色來!

她還活著!

她被救回來了!

他猛然衝了過去,一把抱起了地上的子夜,將她緊緊擁入懷中。

此刻,無聲勝有聲。

同時,在月影館地下室。

上官眠雙臂盡斷,導致大量失血。此刻的她只是靠禁藥保持著清醒,她很清楚,以自己的傷勢,除非儘快回公寓去治療,否則必死無疑。

她用絲線綁著匕首,將那兩隻斷臂,也一起拉入了洞內,隨後一隻斷臂用嘴咬住,另外一隻用雙腳夾住。

她繼續將身體朝洞的深處靠了靠,然而,忽然感覺身後的土石非常鬆動。

她回過頭,用腳猛地一踢,那只是一堵幾塊磚瓦堆砌而成的牆。而裡面則又是一個很大的房間。

她的身體鑽了進去。

這是一個很大的房間。房間內擺了一個書架和幾張桌子,還有幾個箱子。

她緩緩走到了那個書架前,抬起頭看著上面擺著的一排排古舊書籍。並且,看到那個箱子內,放著一幅幅油畫。

破舊的桌子上,放著一封日記。

將兩隻斷臂放到了桌子上,伸出腳,抖掉鞋子,將絲襪用牙齒咬下,接著用腳趾開始翻動日記的書頁。

上面寫著:

“1991年2月6日

我大致上明白我為什麼擁有這個能力了。

這是我的第十七本日記,雖然我記日記每次都沒什麼恆心,堅持不了多久,但還是希望這本日記可以記下去。

我的能力是惡魔賦予的。而既然如此,也就代表著,我屬於惡魔。

既然如此,我就要為惡魔而活著。

說實話我並不喜歡這個能力,對我而言可能沒什麼價值,但是,我很喜歡記錄下人們死亡的瞬間。

所以我決定為了惡魔而活。”

第二頁則是:

“1991年2月13日

在日冕館和月影館之間的這個地下室生活,實在很不錯。雖然我看得出,曾未幸和任里昂都不喜歡我。但是,敏似乎和他們很投緣。

今天,我對曾先生提起,是否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