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卻引起了李曉峰的注意,倒不是某仙人準備搞一款“戰鬥轟炸機”,而是他覺得蘇霍伊設想中的多用途性還是有意義的。尤其是對於艦載機來說,意義是相當大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很簡單,航母上不管是甲板還是機庫空間都是有限的,這就制約了艦載機的最大數量。本來一艘航空母艦的載機量就不大,再因為不同的任務制約,還要裝載幾個不同的機型。比如說戰鬥機、魚雷轟炸機、水平轟炸機、俯衝轟炸機和偵察機。
哪怕是進入三十年代之後,各海軍強國已經將水平轟炸機、魚雷轟炸機和偵察機合為一體,讓新研製出的魚雷機具備上述三種能力,讓航母甲板上的飛機運作大大簡化了。但是還是必須看到。一艘航母還是得同時運作至少三個機型的飛行器——戰鬥機、俯衝轟炸機和魚雷機。
以一艘航母最大載機量為一百架算,每一種機型都只有三十來架,這也就決定了單艘航母甚至兩艘航母的戰鬥力是很有限的。一次全甲板出擊。單艘航母最多也就是投入六七十架用於攻擊的飛機,再去掉護航的戰鬥機,本身為航母編隊“打傘”的戰鬥機幾乎就沒剩下多少了。而且同時運作三個機型對甲板排程人員以及空勤人員的要求是相當高的,弄不好就要忙中出錯。
如果能將俯衝轟炸機和魚雷機的功能也合二為一,弄一款全能的海上攻擊機,不管是簡化後勤,還是最佳化攻擊波次結構都是有利的。實際上海軍也有這樣的想法。比如英國的梭子魚和日本的流星改,都是同時具備魚雷攻擊和俯衝轟炸能力的雙功能戰機。
按照李曉峰的想法。蘇聯航母的規模本來就不大,未來可以預計的也就是六艘艦隊航母,總載機量撐死了也就是六百架,同時搞幾款單一功能的攻擊機實在是不合算。發展多功能攻擊機就很有必要了。
那麼發展多功能攻擊機的難點在哪裡呢?很簡單,魚雷轟炸機/水平轟炸機/偵察機要求有優秀的低空效能和較大的航程,而且一般都是三人配置,而俯衝轟炸機則要求有堅固的機體結構和優秀的俯衝效能。
你想想,讓一款戰機既要低空效能好,能掛得動差不多接近一噸重的航空魚雷,還要機體堅固能難受俯衝拉起的高過載,還得有一定的速度不能太慢,最後還得裝三個機組人員。要實現這一切。有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發動機必須給力!
從梭子魚和流星改的經驗看,沒有一千六七百馬力的發動機。想都不要想搞什麼多功能戰機。那麼蘇聯此時有這麼大功率的發動機嗎?很明顯是沒有的,此時蘇聯國產的m-25跟原版的萊特r-1825都有差距,一度的功率縮水了百來馬力。而引進的12y系列才剛剛開始國產化,而且從歷史上來看,克里莫夫搞定12y系列是需要時間的,最初的m-100系列液冷發動機也存在可靠性和功率損失的問題。
也就是說。此時的蘇聯功率最大的也刊用的發動機就是m-25,而那也就是740馬力的樣子。跟一千六七百馬力的實際要求相差甚遠,可以說一點兒戲都沒有。
而這也是蘇霍伊那個多用途戰機不受歡迎的根本原因所在,沒有刊用的發動機,多用途只是一個看上去很美的笑話而已!
那麼李曉峰為什麼要湊這個笑話呢?原因很簡單,李曉峰覺得發動機的問題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當然,這不是說某人準備從聚寶盆裡採購一批大功率發動機作弊,某人沒有這個想法。而是他覺得大傢伙的思維進入了一個誤區,單臺功率一千六百馬力以上的發動機1935年真心沒有,但是一千六百馬力完全可以由兩臺發動機分擔嘛!誰說航母上就只能用單發飛機了?
從美帝艦載機的使用經驗看,後來的美國海軍更歡迎雙發戰機,認為雙發戰機可靠性更高,甚至美帝還搞出過a-2這樣三座三發混合動力的怪胎艦載機。
既然如此,為什麼艦載攻擊機就一定要守著單發這個坑呢?
誠然雙發攻擊機更貴,體積也更大,但是單發的tbd、tbf/tbm和tby翼展機體長度和高度也不小吧,跟當時雙發的pe-2比較一下就能發現,tbf/tbm比pe-2小不了多少了。甚至pe-2比tbf/tbm高度還矮不少。
這也就是說pe-2這樣的雙發“俯衝轟炸機”完全可以在航母上使用,如果進行最佳化設計,裝兩臺960馬力的12ycrs發動機跟pe-2差不多大小的雙發戰機完全可以取代魚雷機和俯衝轟炸機(甚至就pe-2來說,還可以客串高空高速戰鬥機、夜間戰鬥機)。
所以在發現佩特利亞科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