卩瀅植婚_,去齒下湯。湯下口不下者,分病人髮左右,捉�肩引之。藥下復增取一升,須臾立蘇。
麻黃三兩去節。一方四兩杏仁去皮尖,七十個甘草一兩炙《千金》用桂心二兩。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令嚥之,通治諸感忤。
又方:
韭根一把烏梅二七個吳茱萸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櫛內中,三沸,櫛浮者生,沉者死,煮取三升,去滓分飲之。
救自縊死,旦至暮,雖已冷,必可治;暮至旦,小難也,恐此當言陰氣盛故也。然夏時夜短於晝,又熱,猶應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溫者,一日以上,猶可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繩,上下安被臥之,一人以腳踏其兩肩,手少挽其髮,常弦弦勿縱之;一人以手按據胸上,數動之;一人摩捋臂脛,屈伸之。若已僵,但漸漸強屈之,並按其腹,如此一炊頃,氣從口出,呼吸眼開,而猶引按莫置,亦勿苦勞之,須臾,可少與桂枝湯及粥清,含與之,令濡喉,漸漸能嚥,及稍止,若向令兩人以管吹其兩耳,�好,此法最善,無不活也。
凡中暍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療之方:
屈草帶,繞暍人臍,使三兩人溺其中,令溫。亦可用熱泥和屈草,亦可扣瓦碗底,按及車缸,以著暍人,取令溺須得流去,此謂道路窮,卒無湯當令溺其中,欲使多人溺,取令溫,若湯,便可與之,不可泥及車缸,恐此物冷,暍既在夏月,得熱泥土,暖車缸,亦可用也。
救溺死方:
取灶中灰兩石餘,以埋人,從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上療自縊溺暍之法並出自張仲景為之,其意殊絕,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能關,實救人之大術矣,傷寒家數有暍病,非此遇熱之暍。見《外臺》《肘後》目。
治馬墜及一切筋骨損方:見《肘後方》。
大黃一兩,切浸湯成下緋帛如手大燒灰
亂髮如雞子大燒灰用久用炊單布一尺,燒灰敗蒲一握三寸桃仁四十九枚,去皮尖熬甘草如中指節,炙剉。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成湯,內酒一大盞,次下大黃,去滓,分溫三服,先剉敗蒲席半領,煎湯浴,衣被蓋覆,斯須,通利數行,痛楚立差,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血也。
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第二十四
凡飲食滋味以養於生,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時人,不閑眨麛z,疾疢競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雲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飲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辯曰:春不食肝者,為肝氣王,脾氣敗,若食肝,則又補肝,脾氣敗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恐傷魂也,若非王時即虛,以肝補之佳,餘臟準此。
凡肝臟,自不可輕噉,自死者彌甚。
凡心皆為神識所舍,勿食之,使人來生復其報對矣。
凡肉及肝,落地不著塵土者,不可食之。
豬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諸肉及魚,若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
諸肉不乾,火灸不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
肉中有朱點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食肥肉及熱羹,不得飲冷水。
諸五臟及魚,投地塵土不汙者,不可食之。
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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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
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
食生肉,飽飲乳,變成白蟲。一作血蠱。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堅積,宜利藥下之。
脯藏米甕中有毒,及經夏食之,發腎病。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黃蘗屑,搗服方寸匕。
治食鬱肉漏脯中毒方:鬱肉,密器蓋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沾著者是也。
燒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飲生韭汁三升,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