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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姑娘唱,現在他是拿著話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歡唱。那個小歌廳又髒又破又黑,四個人花100塊錢便能泡上一個小時。頂上一個粘著碎玻璃的旋轉頂燈晃得我睜不開眼睛,我只記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我喝了兩筒可樂。

然後,我們四個人來到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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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有個問題,就是沒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是他的朋友之一,幸虧他朋友多,因此一個月也輪不上我幾天。小春認為,我那裡有個書架,裡面有很多書,看起來不像個粗人的住處,我又有很多錄影帶,可以放給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鄰居,鬧到多晚都可以,還有,我會做飯,半夜不用開著車四處找飯館,因此,就認定我家適合嗅蜜,凡新認識的姑娘必往我那裡帶。當他帶一個姑娘來的時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帶兩個來,便面露得意之色,極熱情地把其中更難看的那個介紹給我。

小春是我的大學同學,一直住東高地。我從城裡搬過來後與他在一個飯館相遇,他大喜,親切地與我敘舊,我在東高地也不認識什麼人,見到他自然十分高興。東高地位於北京城正南10公里處,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這個地方,這裡是航天運載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親在這裡工作,分到一套住房,房子空著沒人住,我便沾光搬了過來。這樣,城裡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來連計程車也找不著,因此,這裡很難外出,極適合強迫寫作。我搬來時決心很大,想寫完一個長篇再說,不料才過一個月便覺失算,因為我獨自一人的後果往往是每天睡10個小時覺,在醒著的14個小時裡,打4個小時電話,做5個小時飯,發5個小時的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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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節:一塌糊塗(8)

小說的進展極其緩慢。

我可以這麼總結這件事:決心就是決心,與決心的物件沒什麼關係,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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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顯得十分拘謹,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後,菲菲鬆弛下來,與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顯得神秘莫測,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只在談話涉及到她時才〃啊〃一聲。

在小春的追問下,菲菲告訴我們很多有關她們班姑娘的情況,我聽到很多名字,什麼濛濛啊,什麼可可啊,什麼黃黃啊,全都是兩個字連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過的一個狗市。

菲菲也是Chu女,18歲。Chu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Chu女都相信,一個姑娘有了一個男朋友,就不應再有另一個,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個女朋友之後就想嚐嚐第二個。當然啦,一個迷信的Chu女如果碰到同樣迷信的童男,那麼兩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過。我說這話是指我的青年時代,記得當時我也與一個Chu女要好過,那時我有記日記的習慣,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日記裡,我也要在記錄完對目前女朋友的愛之後,用剛學的英文記下一點對別人的女朋友的幻想。還好,因為當時的英文水平實在拙劣,到現在那些符號竟像某種密碼一樣無法讀懂,不然,它們便會成為鐵證,……我是指,在一般人眼裡,它們足以證明我從小便是一個無藥可救的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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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言歸正傳。

菲菲喝著茶,津津有味地給我與小春講她們班的情況,什麼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誰誰誰是哪兒人啦,有什麼特點啦……對於這些資訊,我與小春聽得極不耐煩,但還是堅持了下來。後來,菲菲講起了每個女孩的戀愛史。她只顧說得痛快,不料聽的人卻十分生氣,甚至有些氣急敗壞,因為菲菲講的那些美好的愛情故事,在我與小春聽來,完全是一個個〃色狼歷險記〃,我們氣的是,為什麼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們?當然,另一個情況也應該交代清楚,那就是,為什麼一個班十幾個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沒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問題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沒想過,我是說,一般來講,男孩挑女孩大概總是從最好看的挑起。

這些情況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為什麼氣急敗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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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與小春來講,菲菲的話裡包含很多資訊,這些資訊從菲菲嘴裡出來是一個〃意思〃,到了我和小春頭腦中,卻變成了另一個〃意思〃。這足以證明,語言是一個非常不可靠的東西,這個結論可以用來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透過語言做點什麼,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