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形成一家集油氣資源勘探、開採、加工和石化產品研發和生產為一體的大型石油化工集團,據我所知,這好像也是國家成立石油總公司和石化總公司的目的吧?可是和石油總公司、石化總公司相比,我們西北省的石油和石化產業規模才多大?就算是石油總公司和石化總公司,他們也不會說,可以在西北省建立這樣一個產業叢集吧?就連石油總公司和石化總公司都沒有辦法做到的事情,我們又怎麼可能做到呢?”有人攻擊方案初衷。
“這份方案有些想當然,幾個地域不同、文化差異明顯、經營情況都不是很好的企業要結合到一起,本身就會有很多問題,強行捏合到一起,可能會產生更多的問題,單是解決這些問題,就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完全得不償失。”有人攻擊合併整改的操作方式。
還有人說道:“我覺得,如果說石油和石化行業的整改是必要的話,那麼也應該由石油化學工業廳牽頭,能源體制改革辦公室,這是一個臨時性質的處級機構?整合以後的石油化工集團至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