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讀者見面。在這之後,這本書和作者就沒有關係了。我想這是一種寫書人內心的經歷。可是在咱們這裡,往往是這本寫完了以後,改夠了以後,交給出版社以後還是出不來。這個時候你就比較著急了。這成了寫書人不得不“附加”的一個經歷。
《黃金時代》是不是就遇到一些波折?
還挺多。前前後後拖了有兩年多。不過要跟別的人碰到的情況相比還算是好的呢!
有傳說說《黃金時代》完全是由你太太替你策劃向出版社推銷的,是麼?
這肯定不準確。沒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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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一下你個人對書的感情?
有的書從我手上“過”後,完整得像新書一樣;可有的書從我手上“過”了以後,就幾乎要分解了。因為我看書,一旦被我看中以後,就要反反覆覆看,甚至幾十遍地看,最後把一本書看垮了。可有的書只是草草一看,整個兒就沒看進去。書從我手中“過”後的樣子就可以看出我對這本書的感情。我越喜歡的書可能被我摧殘得越厲害。
舉一本被你摧殘得非常厲害的書?可不可以?
可能就是當年我到雲南去時帶的一本奧維德的《變形記》。這本書簡直活生生地就被看沒了。不過恐怕主要是因為在那兒沒書看……《變形記》其實是古羅馬詩人的一個詩篇,可我看到的時候,它已經被譯成散文了。但是感覺還是挺好的。因為從裡面我知道了好多古希臘的神話,挺浪漫的。它是我挺懷念的青年時代的一種回憶——後來再也沒有見到這本書。
帶什麼音樂去“孤島”享用?
就是帶幾首歌去聽一下是吧?那我就帶卡彭特的歌、瑪麗·凱琳的歌吧。不過我又有點兒拿不定主意。也沒準帶張披頭士去。我喜歡披頭士,主要是因為一聽到披頭士的音樂有時候就會想起70年代。當時,全世界的年輕人都在奮鬥,都在想改造社會,共塑一個美好的未來。我在美國留學的時候,也碰到過一些當年的左派,對那個時代挺了解的。一聽到披頭士的歌,有時候我就會想起這些事情,還是多少有點感動的。
音樂在你的平常生活中佔有什麼樣的位置?
我有時候寫東西就開啟收音機,在調頻臺聽一聽流行歌曲,不過,也就跟春風過驢耳差不多。反正聽了感覺舒適一點兒,但放的什麼歌兒根本記不住。
一點兒記不住?本月聽什麼了?
一點兒都記不住——反正是順耳一聽就是了。只有披頭士,能留下一些印象。有時候,我一聽到披頭士,就靜下心來聽一聽,由此就聯想到70年代的情況。別的歌兒就沒這麼想過。
你在談到披頭士時,說到“個人奮鬥”。你怎樣理解“個人奮鬥”?
我說的是70年代世界青年們所共有的一種精神,都想改變社會把社會改變得更美好,讓大家的未來變得更美好。不光是中國人,當時全世界的青年都是這樣。這個精神現在可能越來越少了,越來越淡了,可那個時代想起來還是讓人感動的。有一次,在紐約,很晚了,沒地兒呆,有一個朋友就帶我去找“左派”借宿,一下跑到一位美國70年代學生運動領袖的家裡了——當時他已經完全“落伍”了,他很窮,跟很多人住在一塊兒……但是,在他身上你恰恰可以感到一種跟我們國家老紅衛兵相仿的氣氛。世界各地好像都有這樣的人。我對這類的“氣勢”還是挺仰慕的,挺懷念的吧。
你個人在情感體驗上有與他們相似的地方?
那就是當知青的時候了。當知青的時候有一個口號說,天下知青是一家,走到哪兒吃到哪兒。反正碰到知青就有吃有住。也算是一種70年代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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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最初的與最終的/黃集偉(3)
你個人經歷閱歷都很豐富。你在雲南插過隊、當過街道工廠的工人、民辦教師。上大學的時候你念的是工科。後來到美國讀碩士,你念的又是文科。有人開玩笑,說你經歷之豐富,只比傑克·倫敦差一點兒——談談你對生活的見解?
我各種各樣的事兒都做過。但我覺得生活真好像是一個轉盤一樣,轉來轉去又轉到起點上去了。比如說,我從特別小的時候就喜歡寫小說,喜歡編故事,這個志向是最初的一個志向。轉來轉去自己還是停在自己原來的志向上了。我學過工,也讀過文科,各種各樣的事情都弄過,但是最後終於有一天發現:最初的志向其實就是你最終的去向。
人最終不會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