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
一邊是會使用計策的人類,一邊是腦袋一根筋,只知道橫衝直撞的妖獸,哪方會勝利,已經不用去思索了。
後來,也不知怎麼的,來了另外一撥人。在他們的幹豫下,人類、妖獸和龍鳳等異獸被迫簽定了一份“和平共處條約”。
除了當年參加簽定儀式的三方的王,以及那些人,誰也不知道這項條約上面寫了什麼。只知道,沒多久,妖獸和龍鳳等異獸就再也不像之前那樣頻繁地出現在人類世界裡了,而人類想要獵殺妖獸,獲取妖獸身上的材料,非要等個五百年才有機會。
為什麼要等這五百年,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會有這種機會,需要從什麼地方前去……這一系列的問題,孫蓓推測了許久,也未能想明白。
只知道,很多年以前,在世界各地行走的就只剩下人類了。偶爾,他們會去不知名的地方獵殺一些妖獸,偶爾,他們也會在拍賣會場見到那些不知因為何種原因而跑到這片人類大陸裡來,失去了生存能力而被商人和傭兵們抓捕到的妖獸和異獸……
不知何時起,人類發現可以和這些種族簽定契約,然後將它們身上的能力化為己用,包括龍鳳等異獸在內。於是,某個不知名的強者和一條不知因為何種原因而被趕出龍族的暗黑龍定了約……
也不知這名強者怎麼會惹到另外一個,或者說是一群強者?總之,最終,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