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尋找那幾個私藏了地契的同謀。
小麥是一種農作物,也是人們最常接觸到的食物原料,同時也是一個人的名字。
除了貴族之外,平民不允許擁有姓氏,姓氏是貴族階級專有的特權,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後都會隨便取一個名字,不要求好聽,只要求辨識度高。奧爾特倫堡中有兩個叫做小麥的人,一個已經六十多歲,沒幾天好活了。還有一個才十九歲,但他是一個小偷。
小麥躲藏在靠近城牆的一處荒廢民居的地窖裡,這裡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麥的秘密基地。兩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條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對面家中的地窖裡。以前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需要躲藏,小麥或是大麥這對相依為命的兄弟就會躲在這裡,由另外一個人負責送來吃喝等日用品。這次,小麥就躲在這裡。
“哥,你真的沒拿那些東西嗎?”,大麥為小麥的杯子中倒滿了二十個銅幣一杯的玉米朗姆酒,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餾後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價的酒水,銷量非常高。
小麥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滿,仰頭舉杯,一飲而盡,接著重重的將木頭鏤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隨之長長嘆了一口氣。一股子帶著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氣從他嘴裡呵了出來,大麥倒是習以為常,他又滿上了一杯。
“別提了,我真的沒看見過什麼地契和存款證明,要是真有那東西我還會留在這裡?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塊烤肉,塞進嘴裡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這幾日的晦氣透過撕咬的方式發洩出來,他用油乎乎的手點了點桌子,發出梆梆的聲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萊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連阿爾瑪那個賤人都要抓我。現在奧爾特倫堡裡但凡有點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麼孽?”
大麥笑了笑,舉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飲盡,借酒消愁。
大麥問道若有所思的問道:“地契和存款不說了,那零錢是不是真的?”
小麥一愣,大腦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經開始變得僵硬,思想也成了女司機,一路油門踩到底,他僵硬的點點頭,“是,有一點金幣,但是不多,只有二十個不到。”
大麥眼中閃過一縷精芒,若有所指的追問道:“你們怎麼分的?他們不會佔了你的便宜吧?”
小麥一拍大腿,臉紅脖子粗,額頭上的青筋都起來了,“怎麼可能?我小麥是什麼人?他們敢!”,說著吧吧嘴,“我分了五個金幣,其餘的他們都分了。”
五個金幣,換成銀幣差不多有五百五十個到六百個,我的光明神啊,這是多大的一筆款子!大麥自己並沒有喝多少酒,依舊感覺到一股熱氣直衝頭頂,整個人都變得暈乎乎的。他口乾舌燥的自己喝了一杯酒,問道:“金幣藏哪去了?哥哥,你實在太不仗義了,也不知道分我一點!”
小麥嘿嘿一笑,低聲道:“我藏起來了,你以為我傻麼?萬一有人要黑吃黑,金幣裝在身上只會死的更快!再等等,等過段時間風平浪靜之後取出來,咱們兄弟過一個肥年。”
接下來不管大麥怎麼問,怎麼要求,小麥都不再吐露有關這件事的細節,一個勁的吃菜喝酒,最終醉倒在一邊。
大麥看著醉倒的小麥,眼中複雜的神色來回流轉,過了許久,他咬了咬牙關,硌的自己腮幫子都疼。他掀開衣服,掏出系在腰上的一節長繩,朝著小麥走去。
不要怪我,哪怕你只分我一個,我也當你是我兄弟。現在你不僅想要私吞那百萬金幣的東西,連一個金幣都不願意分給我。是你,是你先不把我當親人,那就不要怪我了。
小麥從沉醉中醒過來的時候,已經身處城中一處酒館的地窖裡。這裡被改成了私牢一樣的存在,十來個鐵籠子裡裝著幾個人,這裡的環境十分惡劣,到處都是充滿了臭味的臭水,老鼠也到處都是。
小麥一個驚醒之後,就反應了過來,這裡是萊斯老爹的地盤,他用力晃著鐵籠子上的鐵條,大聲的咆哮著。
“你們把我弟弟怎麼樣了?我發誓,你們要是傷害了他,我就算變成亡靈都不會放過你們!”
……
萊斯看著匆匆而來的胡特,臉都氣歪了。也不知道哪個混賬居然走漏了訊息,居然把這個傢伙引來了。
逃走的幾個小偷中已經有三人被找到,作為這座城市小偷的首領,萊斯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是其他事情要找什麼人,他可能不太在行,但是在這座城市中找幾個小偷,那他可是祖宗。
說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