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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部分

發,這是不是你乾的好事!這是違法行為知道嗎!”

“哈?”許樂愣住,不是因為黃漢綁架案才來抓自己的嗎?

“裝傻也沒有用,你們這些年輕人,總是以為在網路上就可以無法無天,哼,真以為網警只會刪帖封群的?”老警察眉頭緊皺,顯然對許樂的態度很不滿意,“給你一句忠告,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知道我們怎麼找上你的?就是有人打了匿名舉報電話,你以為在網咖上網就沒事了?網咖有監控錄影的!鐵證如山!”

許樂發了好一會兒呆,才不確定地問道:“那,我犯法了嗎?”

“你……”警察同志一時語塞,“擾亂公共秩序,治安拘留,還要罰款!”

第二百六十六章 夢中人生

假如許樂散步的訊息引起公眾恐慌,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影響正常的生產、工作、教學、生活秩序,那麼許樂很可能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偏偏沒有人把許樂散佈的訊息當真,若說是遠江出現新型禽流感,搞不好一再看到相關言論後,人們會在關注新聞之餘記得戴上口罩,可要說遠江馬上會出現喪屍,誰信?

沒人信,都是為了錢而轉發,發完全都當笑話看。現在這事兒已經成了網路上一個火熱的話題,雖然熱度不減,但沒有帶來任何危害,所以許樂沒有進刑警隊或看守所,而是進了拘留所。

進拘留所跟進看守所不一樣,如果被羈押送進看守所就說明涉嫌刑事犯罪,必定要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少說也得在裡面關個三月有餘,而且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監督,想出來只能走關係,保外就醫。

拘留所則不一樣,進去以後關押時間最長也就只有十五天,最短只有一天,對拘留所的監督甚至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