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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喝了點酒,且為了利益衝昏頭腦的張差,二話不說直接抬起棗木棍,就把看門人給打傷了。
後來就是他在一路上,打傷了十幾個人,闖進慈慶宮前殿時就被逮住了的事,等明刑部主事:王之寀,再問他“兩位老公公是誰?”
張差就不在說話了。
此事立刻被明刑部主事上報明神宗:朱翊鈞,故此還明確提出道“張差,年輕力壯,非瘋癲之人,他手持木棍,闖入東宮,定是受人指使的陰謀活動,目的是為了加害皇太子殿下,否則一介平民怎可輕易躲過宮中層層侍衛,並且暢通無阻?”
明神宗一聽,似乎還有隱情?就命令明刑部員外郎:陸夢龍,再次提審張差,並引誘他,宣稱;若畫出,入宮的路徑,說出所遇到人的名字,不僅可以免除他的罪過,而且還可以償還他被燒掉的柴草。
張差信以為真,於是說“馬三舅名曰:三道,李外父名曰:守才,都住薊州井兒峪(而前面不知道姓名的老公公,實際上則是修鐵瓦殿的龐保?)三舅和外父常到龐公公住的地方送灰,龐公公與另外一位公公(劉成?)兩個人在玉皇殿前商量,還有我三舅、外父,他們逼我拿著棗木棍子打進宮中,如果能夠打死黃袍之人(皇太子殿下),那麼吃的有了、穿的也有了,一同密謀的還有姐夫:孔道。”
隨後又畫出了入宮的路徑。
由明刑部員外郎馬上派人調查取證,逮捕了馬三道等人,經核實,張差說的基本無誤,但是龐保、劉成二人,他們僅僅只是兩名太監,地位低下,單憑他們兩人不可能有如此膽量。
可他們卻均為明鄭皇貴妃:鄭妙瑾,的內侍,莫非此事是明鄭皇貴妃背後指使的?一時間朝野上下譁然,都紛紛猜測,並懷疑是明鄭皇貴妃以及其弟明後軍都督府左都督:鄭國泰,兩人聯合想要謀殺明皇太子:朱常洛,以便於扶立自己的兒子明福恭親王:朱常洵,回朝繼任儲君皇太子職位。
此訊息傳開後,明皇太子和明鄭皇貴妃先後趕來面見明神宗。
在看到雙方如此對立,明神宗便指著明鄭皇貴妃說道“群情激怒,朕也不便解脫,汝自去求皇太子吧!”
就這樣明皇太子看到了父皇生氣的面孔,又聽出話中有音?就只得將態度緩和著說“這件事只要張差一人承擔,便可結案,請速令刑部辦理,不可再株連其他人。”
這讓明神宗聽後,頓時眉開眼笑,頻頻點頭道“還是太子殿下說得對。”
明神宗見此事牽扯到了明鄭皇貴妃,而
且她還一直哭訴著說是被冤枉的,再加上得到了明皇太子的原諒,便也不想再追查下去。
最後明神宗不得已上朝召見群臣,下令定張差為「風癲奸徒」且不準任何官員再議論此事。
原來在皇城的左面,每逢初四、十四、二十四,這三日俱設市貿易,稱之為(內市)而在梃擊案發生之後,經過明京城守備禦史:劉廷元,等人上疏後,請求禁止內市,以消除隱禍。
同時還要在皇城以內四門,規定內臣出入必須接受檢查,四門還要按時開閉,任何人不得藉故阻撓。
5月24日,明神宗為此下詔稱“門禁本宜嚴密,今令兵部及巡城科、道官隨時嚴加盤查,廠衛巡捕衙門以及守門官員密切偵察,擒拿奸宄,內市因相沿年久,有助濟需,暫不停罷,但任何人都不許持挾棍棒銅鐵弓刀劍等物進入,違者必懲。”
5月26日,葉赫女真部西城貝勒:納拉·布揚古,決定把妹妹:納拉·布喜婭瑪拉(東哥)許配給漠北蒙古喀爾喀貝哈達爾漢貝勒:暖免,的兒子:蟒古兒大,並捕捉了建州女真八部奸細6人。
5月29日,張差由北鎮撫司錦衣衛提騎偷偷處決,馬三道等人則被髮配邊疆,龐保、劉成,兩人也被一同處死,一場梃擊案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
同時革去明刑部主事:王之寀,的官職為民,還把要求嚴懲明後軍都督府左都督:鄭國泰,的明工科給事中:何士晉,調出北直隸順天府紫禁城,改為明浙江提刑按察使司僉事,其他主張(梃擊)論者,或被降職或被罰俸。
然而梃擊案之爭卻並沒有因此結束,至明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仍私下裡爭論不休。
北部邊疆外還發生了漠南蒙古河套部與土默特部、察哈爾部、科爾沁部,大舉進攻大明帝國陝西承宣布政使司延綏總鎮地區事件,而榆林衛秦軍鐵騎全速出動抗擊外夷,擔任起了守衛九邊重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