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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錦鯉(十)

兒說起了這事。“你說這可怎麼辦?”

“如果二哥心裡一直有著喜歡的人,哪個好人家的姑娘嫁了他不是吃虧。”

“您要是不同意,可能二哥還會怨您。何必管那麼多。”

蕭函隨口道,“不喜歡,以後分家過就是了,又不是天天見面。”

王蘭英聽了似乎也有了些想法。

至於王蘭英怎麼選擇,蕭函也不會插手,她只要保證方家人平安就好,其他的無所謂,她替原身完成心願又不是來做保姆的。

實際上在主角消失後,方家再怎麼也不可能被炮灰了,之後的路怎麼走就看自己了。

當然了蕭函也不覺得林淑會如劇情中看上方誌華這個備胎。

事實也是如此,可能是聽進了女兒的話,王蘭英當起了甩手掌櫃,讓老二自己去找媒人去說。

媒人找是找了,但林淑壓根沒將方誌華這個備胎納入考慮範圍,直接拒絕了,在程家當過少奶奶的她眼光也是放高了許多。

即便不能一婚比一婚高,但至少也不能差太多。

方誌華就算當上了工人又怎麼樣,連他大哥還有他妹妹都比不過。

要是選了方誌華,不還是得過苦日子。

別看林淑離了婚,就不好再嫁人了,她上過高中年輕又長得漂亮,也沒有孩子的負擔,還怕找不到下家嗎?

而被毫不留情拒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