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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部分

比如少爺這悲催貨,被幾根小冰箭戳死的話讓人情何以堪?

再說,五級異能師已經可以熟練使用六級異能了,而六級異能正好是能顛覆普通戰爭的高階貨。

幾個六級異能毀掉一支萬人軍隊,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哪個國家、哪個勢力經得起異能師這樣折騰?不用幾次就會被搞垮了吧?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強者的律法”也是包括異能師在內的強者群體對世俗世界的承諾。

律法雖然離奇,但其實很有必要,是避免各國各勢力陷入異能混戰的保證。這個世界雖然低賤貧弱,但強者只有踩在這片低賤的土地上才能發力,才能更高更遠更強……

違反這條律法,就是跟整個異能群體作對,當事人肯定會遭到所屬公會和團體的嚴厲懲處,基本上都是死罪,而且禍及三代。

就是說不但自己倒黴,家裡所有優秀人物也完了,不管把人藏在什麼犄角旮旯,都會被公會和教會的人找出來廢掉……家破人亡就是指這個。

另一方面,因為五級異能師前途很好但數量很少,所以他們又被上面的上面嚴加保護——不管什麼人,貿然攻擊他們也是死罪。

因為有這兩條律法存在,凡是涉及五級或以上等級的爭鬥,都會變得異常麻煩。不管是切磋、決鬥又或者尋仇,只要某方的等級上了五級,那就要用特殊的方式進行。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在年會上解決,眾目睽睽之下對某人發起“挑戰”。複雜點的方式,是向仇人所屬團體申請“挑戰”等等……但私下爭鬥肯定不行,就算六級異能師、甚至使徒這種更高階的人物,犯了這條法規也一樣會被嚴厲處罰,沒人情可講。

所以,只要菲斯特的異能等級還在五級以上,那就沒人敢動他;但使徒和少爺這邊的最終目標應該是拿下誓約之的,不把菲斯特這個主人搞垮,他們就無法破除此地的誓約。

也就是說,如果菲斯特不死,他們佔領了銀濤城也沒意義。

正因為如此,聯軍就必須把菲斯特的等級壓到五級以下,為此他們用全城人的性命逼他吃巨龍之心……本來都快成了,但有個叫湯森的傢伙橫空出世跑來攪場,所以聯軍這個算盤沒打響。

如果不是出了這種狀況,使徒才不會跳到前臺來,他拋頭露面的成本太高了,僅僅滅口這事都夠聯軍喝一壺的。

使徒跟菲斯特達成了約定,菲斯特可以用誓約攻擊自己,而自己不防禦。

他傻嗎?他一點都不傻,因為這樣一來情況就又有變化——有這個約定,他們之間的戰鬥就大致上合乎規則。

有了這個約定,再加上後期的人為運作,那麼這裡發生的一切戰鬥,無論是攻城戰還是異能戰,都可以看成是使徒和王子之間的戰鬥的延伸——這很簡單,寫報告時把各場戰鬥的時間順序換了就行。

即使上面有人追究,使徒和聯軍的責任也不那麼重。當事雙方都認可的戰鬥,苦主死光連原告都沒有,上面又能追究到何種程度?

湯森終於在法律層面理解了這件事。

其實,銀濤城命運如何,菲斯特吃不吃巨龍之心,這都跟湯森沒有直接關係。他之所以出手,無非是清楚使徒的作風,知道自己除了拼命之外別無出路……

即使是這樣,湯森也沒打算把自己撂在這,他肯定不會拿自己的小命去幫助別人。

他當然會作出拼命的樣子,好纏住對方、好讓手下有跑路的機會。但在做成之後,如果還活著,他會飛一樣的衝下城牆去異能師分會避難……

使徒無法無天,但他敢打異能師分會?就算他敢打,湯森也能拉著瑪西亞避難——衝夢想大廳!

他一點都不內疚,這不是逃不逃的問題,而是值不值的問題。

湯森是來銀濤城撈好處的,他怎麼知道這件事還有使徒牽扯進來?西海岸是莽荒之的,號稱明面上沒有教會勢力。

出於對聯軍的厭惡、對少爺這類人的懷疑、加上對之後利益的考量,湯森可以幫王子陰聯軍一把,這對他來說是正確選擇,而且不難做到。

如果確實沒招了,湯森當然也敢拼命,但要讓他為了銀濤城跟人拼命……這有點不著邊際,非分之想。

更重要的是,菲斯特之前的表現不是很合湯森的性格。在湯森看來,王子做事太猶豫,你看他左右為難拿不定主意的樣子——如果自己處在王子的位置,那就會直接開殺戒了,至少要弄死少爺再滅了聯軍!

以後的報復以後再說,再說還能逃呢。

說不上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