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的巡弋隊,用來打草驚蛇還可以,做其他事就要看運氣了。”英格瑪知道湯森對異能公會的瞭解不深,所以多做了些解釋:“這種常備的小隊,成員不純,名副其實的會內勢力雜燴湯。”
“實力一般?那幹嘛還叫他們過來?”菲斯特不解:“他們在城裡,很方便探聽訊息……”
“把他們叫過來,大家都放心嘛!我在銀濤城閒逛,沃爾夫岡就難免有人心神不寧。”英格瑪大師臉上露出一點神秘的微笑:“不散步些小道訊息出去,你們就得被迫公佈正式訊息。不讓他們過來盯著我看、不讓他們查清我在做什麼,某些人怕是要傳閒話的……結果對你們不利”
湯森對英格瑪話裡的名堂很瞭解,這是變相的情報透明,也是讓外人安心的手段;菲斯特對此類事情接觸不多,但沉吟片刻也領悟了,開口稱讚:“果然好辦法,一舉兩得!”
“開局而已,當是消遣吧!”英格瑪搖搖頭,顯然是回憶起什麼往事,目光中有些眷戀。
“我實在抽不開身,例如半路截殺這種事能不能別叫我去?”湯森明顯是領悟過頭了:“大師你知道啊!我出去的話,天知道還會吸引些什麼仇恨過來……我之面孔,名曰嘲諷。”
“沒錯,”英格瑪認認真真的點頭,而且端視湯森的臉:“我似乎……”
只聽“嗖——!”的一聲,湯森跳進了執事人群中,好多年輕執事只能直起腰來欲哭無淚——說什麼投降輸一半,還不是一樣很慘啊!
“大師……”菲斯特面露難色。
“你要學的東西還很多。”大師面色不改,淡漠的目光往執事群中一晃,那邊頓時就人仰馬翻:“這一招,就是教育手下別貪小便宜。”
菲斯特苦笑,那倒是……如果不是執事們貪小便宜,怎麼會賭輸、替湯森擋住大師的視線?
可你們要知道,當代大師不同尋常!
在當上“當代大師”之前,戴上“當世第一人”的緊箍咒之前,英格瑪已經大名鼎鼎!那時候,他完全是個不受約束的豪傑,四海為家,呼嘯紅塵!興之所致,草莽遊俠的勾當都去做著玩,如果看不慣誰,出手就收拾!
否則的話,英格瑪不會以弱勢之身硬抗使徒!
站在歷史角度看,敢於挑戰使徒的人其實不少,但是說句老實話,最後能打贏使徒的人真不多……英格瑪的強悍在哪?他不但打贏了使徒、弄死了使徒,還能頂過光輝教會的一連串報復!
光輝教會之所以恨死英格瑪,多半是因為使徒掛了之後的事。
使徒掛在英格瑪手上,這無疑是一記響亮的耳光,光輝教會可受不了這個。於是多次派遣好手復仇,結果得來的卻是持續不斷的耳光,還有一段風塵體的打油詩。
“好大的追殺隊伍啊!人數好比逃難!好多的預算啊!超過三座真神殿!可惜呀喂——比英格瑪厲害的,沒他狡猾;比英格瑪狡猾的,沒他卑鄙;比英格瑪卑鄙的,沒他豪邁……”如果說前面尚可接受,那後面這句簡直氣死人:“比英格瑪能吃的,卻沒他長的帥呀!”
每一句,影射一次追殺,包含一場或連場血戰,付出一條或一群人命……當然是光輝教會埋單。
所以,英格瑪其實是那種“辦法很多”的厲害人物。從最底層爬到最高層,他的人生經驗及其豐富。該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招數掩飾真相,其實在做事之前他就有了全盤對策。
那麼,大師出手打了人,卻叫個徒子徒孫出來解釋是為什麼?看似很不合理啊!這可不是大師想不出理由,而是他把這事看作對小朋友的鍛鍊和考察,甚至還有點惡趣味在裡面……說起來呢,英格瑪會成為當代大師,那是他自己的機緣巧合,也是另一些人的弄巧反拙。
英格瑪大師,其實更喜歡混跡草莽,但有些事做了,自然就回不去了。
再喜歡,他也只能夢中回顧。
湯森是個膽大心細的人,他嬉皮笑臉的打哈哈!多少有點投其所好的意思——不然的話,湯森跑得再快、擋路執事再多又有什麼用?英格瑪手指一動,就能分分鐘抓他出來!
其實呢,湯森私底下管這叫“行賄”。
菲斯特就算做了首領,在這方面依然不如湯森敏銳。他知道這個,還是瑪西亞不久前轉來的訊息:英格瑪大師偌大的名頭,誰規定的就一定待在你銀濤城?留下來是人情,不留下是正常,還不得給人伺候舒坦了——你給我閃邊!連冷笑話都不會說的白菜幫子,丟人不?
菲斯特很是無語……
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