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各種用具都是金屬的,乾淨整潔,表面擦得鋥亮……把廚房弄的如此漂亮,難道這村子裡住的都是吃貨嗎?
“我去!怎麼全是素的?”湯森一臉的不耐煩,這些糕點無論形狀用料,都屬於賣萌系,連奶油都是粉紅色,他實在是下不去手。
吸吸鼻子,湯森聞到點肉類的氣味,眼睛一轉,他頓時就被牆邊桌上的一隻烤雞吸引,跑了好半天的路他真是餓了。
於是湯森左右看看,墊著腳尖靠近拐角處的桌子——以湯森的本事,“嗖”的一聲拿走烤雞不是問題,但是呢,做賊要有做賊的自覺,要小賊要有做小賊的自覺。
對衙內來說,這叫體驗生活,必須要讓自己進入角色,那才夠爽。
湯森注意著身後,十分享受地伸出手去,兩根手指“變成”個小人,指尖在桌面上交錯點出,一路“鬼鬼祟祟”的靠近烤雞,甚至還繞了個彎,這才“攀”上了雞腿,最後輕輕一拉——居然沒拉動!
烤雞自然沒有這種本事,胳膊掰不過大腿的說法,在這裡肯定不成立!
“嗯?”湯森不回頭還好,這一回頭,他頓時又驚又怒!因為他看到在對面、抓在另一條雞腿上的另一隻手!
一隻戴著灰黑布手套的手!
這隻手套的布料很普通,但做工繁複針腳細密,覆蓋在不厚不薄、不肥不瘦的手掌輪廓上,柔和的線條從指尖開始,最後歸攏在手腕處,襯出手掌的穩健有力、手指的窈窕修長……
“好,好,好。”湯森腦中念頭一閃:“好一雙賊手!”
湯森的目光向上移動,灰黑布的衣袖進入眼簾,與手套同樣的布料,卻不知用什麼手法勾出了流雲樣子的暗紋,手肘關節略有彎曲,正是第二次發力奪雞的先兆——湯森嘴角溢位冷笑,五指一緊、硬是沒讓對方得逞。
“跟我搶?還早了一萬年!”湯森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