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是!我們的王無所不能!打遍奎爾薩無敵手!”馬拉已經有點語無倫次了,可見幸福有時候來得太突然,人們居然會不知所措……在湯森下一刻的目光下,馬拉終於冷靜了些,他馬上轉頭,主持另六個人就眼前的問題進行討論,三句話不到就變得很激烈了。
然後他們就開始肉搏,看他們在地毯上打成一團,其他酋長首領滿不是滋味。不是因為他們如同搶骨頭的鬥犬,而是因為自己居然不在搶骨頭的行列裡。那可是翰臺部落啊!
一年之內居然有兩次分髒,這樣的盛況去哪裡找?
這可能是本地區有史以來最快的一場分贓會,七個人在混戰之後,用不到三分鐘的時間就搞好了計劃——鑑於翰臺酋長的倒行逆施,而偉大的王又需要戰馬,所以三部落、四家族願意代替翰臺部落承擔這份責任,他們保證每年為荊棘玫瑰提供牛羊馬匹,只多不少!
翰臺部落的財富和人口,將會分成五份,三個部落各得一份,四個小家族均分剩下兩份。
“胡鬧!”湯森一口把這個計劃打回去:“這簡直就是胡鬧!”
七個傢伙不知道自己錯在那裡,於是用一種非常哀怨的眼神看著他們的王。
“翰臺部落就在那邊,但就靠你們七個,打得下來嗎?”湯森眼睛一斜,開始在部落體系之間製造隱患:“其他酋長們都為這件事做了旁證做了評論,結果白忙啊?”
“可是,我的王,”終於,另一個部落的酋長出聲了:“他們不會養馬……”
“我們會學!”“我老早就會了!”“我不會換錢嗎?”那些被排擠在分贓之外的小酋長們看到還有戲,頓時群情激奮起來,就連那些大酋長們也有點坐不住了,不爭?這種見者有份的好處,沒有不爭的道理啊!
所以七個放牧當家人,他們最後被迫、忍痛、極不情願地拿出兩份來均分給其他人,又鑑於其他人的實際情況,湯森做主,這兩份好處由七個人用金幣贖回,這筆欠賬將由七人分三年償還完畢……想象一下,在以後的三年裡,這七個人將會經歷多少撕心裂肺的夜晚,他們給出去的不是金幣,是命啊!
而其他部落與家族付出的代價則是回家點起兵馬,幫七人把翰臺部落拿下來。翰臺部落雖然不是魚腩,但是大家聯合起來也可以啃下來。況且在這場戰爭中,大家還能得到荊棘玫瑰的支援,兩邊一加減,根本沒難度啊!
大家很滿意,湯森也很滿意,因為他順利達到了幾個預定目標,第一是樹立好榜樣,第二是殺雞儆猴,第三是讓所有人交投名狀。一旦他們的手上沾了血,那麼大家的關係就會更加親近一些。相應的,荊棘玫瑰的管理難度也就跟著下降了。
其實所謂首領,就是指懂得以某種利益為目標、將手下人凝聚成一個緊密團體的特殊人士。仁慈或者殘酷,只是首領在此過程中播撒的外圍氣氛而已,如果有首領把這兩者當成管理手下的本質或主要手段,那麼他距離滅亡就為期不遠了。
湯森不會犯這種錯誤,所以當他的手下,對老實人來說其實是一件挺開心的事情——想到即將到手的好處,而且感到湯森並不是不近人情,大帳裡的氣氛終於活躍了一點。
“接下來,我要宣佈幾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們聽好。”湯森做個手勢讓他們安靜下來:“我不管你們怎麼稱呼我,王也好,大師也好,那是你們的事情。但我有我的事,我不可能親自去管理你們。所以平常跟你們打交道的人不是我。瓦胡是我的朋友,也是荊棘玫瑰的副首領之一,他也不會管你們。”
“首先是這位,他叫班奈德,他是荊棘玫瑰的副首領之一,地位很高,你們看見他的機會比看見我大。”湯森請出幾個人來:“這位是豪頓,班奈德的副手,他的地位高過你們,所以他負責給你們安排事情。你們可以把他看做是以前的馬奇酋長——如果這中間出了什麼問題,你們可以去找瓦胡告狀,瓦胡可以解決。豪頓,你一會就把今年的供奉數額髮給他們。”
“是,首領。”豪頓答應一聲,站在原地向酋長首領們點頭微笑。他本身就是土著出身,而且有管理類似這樣的部落聯盟的經歷,無論形象氣質和內在都非常合適。
“在供奉之外,豪頓有時候會跟你們做點生意,買賣東西看你們自願,我們不強迫。”湯森說了這幾句,又請出幾個人來:“現在,我要給你們介紹荊棘玫瑰的將領。”
“第一個,”湯森手一揮,神態平和的船長踏前兩步:“這位是荊棘玫瑰的猛將,他的名字叫漢普頓。你們要叫他將軍,漢普頓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