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能賺到錢的所有地方,都是經紀人出沒的地方。
經紀人(公司)通常是負責與藝人經理人一起共同安排推廣藝人各類形式的商業演出、廣告、影視作品接洽、活動出席的。當然,藝人在挑選經紀人(公司)還是要聽從藝人經理人的意見,因為相形之下,藝人經理人才是藝人共同度過時間最多、最值得信賴的人。
與藝人經理人的配合是經紀人最頭疼的事情,藝人經理人是經紀人又愛又恨的人。恨的時候能咬牙切齒,背地裡把祖宗八代都罵遍了。但是經紀人又離不開藝人經理人,罵歸罵、吵歸吵,合作還是要繼續的,因為“利”字當頭。特別是大牌藝人的經理人更是得罪不起,經紀人時不時地要給他們送些合適的禮物。當然,請客吃飯更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恩小惠了。只有這樣,才能第一時間從藝人經理人手中拿到最低的價格和最優先的時間選擇權。
經紀人須知
經紀人只有與藝人經理人保持密切良好的關係,才能保證自己的荷包永遠是滿滿的。
要有強大的市場推廣活動能力。目的只有一個:把手中代理的藝人全都銷售出去,並且賣個好價格!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利字當頭。
經紀人和藝人經理人這兩個職業,在娛樂業發達國家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具有專業知識及職業操守的藝人經理人與經紀人的默契配合,可以保證在整個商業操作過程中使藝人的演藝事業起到事半功倍之效。但是,如果藝人與這兩者之間不能相互信任,那將意味著一場不愉快的合作,拖到最後損失最大的,往往還是藝人。
然而在內地娛樂圈中經紀人和藝人經理人不僅名目不分,而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