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必然是再也見不著那小女孩了的,既如此,何不安心在這裡成家?且,那時你十二歲,你所惦記著的女娃娃才六歲,一隔十一年,你已經二十三歲了,那女娃接近十八了。那麼大的女孩子,你怎知她現在還沒嫁他人?就算她沒嫁給其他男子,你又怎能保證她對你有感?而且……哪怕你們隔了十一年還兩情相悅,你也已經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郡王妃長長嘆息了聲,想到十一年前的事,對眼前的秦世子也有了些心疼。
當年,從雪海將他帶回來時,他那精緻俊俏的小小臉蛋,已被兇悍的海獸給咬掉了一大片。如今只能天天以面具遮掩著臉孔,否則——著實是有些驚悚。
這孩子,受的罪太苦了。她真的是希望他能夠成家立業,好好的在這裡生活下去的。
她也聽他說起過他有一“未婚妻”,那時,十二歲的少年說他未婚妻才六歲時,她還驚訝了下,只覺得那應該是小孩子家家的遊戲。
哪知一隔十一年,這少年仍舊沒忘了一位六歲的女娃娃。
這一點,郡王妃著實是有些感慨。
秦世子卻是忽然跪了下來,道:“義母當年之恩,聰兒不敢相忘。只此事,我卻依不了義母。那南宮月,我真的不願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