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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吳隊長那邊沉默著,不置可否。

慕森這時在對講裡說道:“我沒有說林珊一定是兇手,我只是說她脫離不了嫌疑。還有,那兩個案子是發生在我們找到她之前,所以她仍然還是有作案時間的。而且我仔細看了那兩宗案子的屍檢報告,死亡時間都在晚上六點多到七點之間。還記得達利畫裡的那三塊表嗎?時間都和林珊有關。不知道這個六點五十五是不是也和她有關。”

聽慕森說完,吳隊長那邊也不在說話了。不過沒多久莫子棽倒是先說道:“我已經到地方了,有什麼情況我會及時告訴你們。”

吳隊長聽後十分吃驚的說:“**醫,你業餘愛好是飆車麼?我這還得十五分鐘呢,你卻都已經到地方了?!你這是得違章了多少條?”

莫子棽那面沒有什麼回話,倒是慕森輕笑了一聲,然後開玩笑似的說:“哪個豪門少爺沒點兒性格。算了。吳隊。你就別管他違章不違章的事情了,我也快到了,咱們一會兒再說。”

“……”吳隊長徹底傻了眼。從警隊到這三個地點的距離本都差不多,但是那兩個瘋子竟然比他快一半!看來這年頭兒奉公守法的也就只剩下他自己了。

慕森再次進入林珊住宅的時候,心情與第一次不同了。第一次是破解出了l給的迷題,然後很著急想知道這個女人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而現在。慕森已經知道林珊的身邊發生了什麼,他現在要知道的是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還有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所以這一次,慕森沒有直奔兇案現場,而是像逛展覽一樣,在林珊的家裡“參觀”了起來。

門口擺放著一雙男性拖鞋,不過從那整齊乾淨的程度來看,林珊等的這個男人應該有段時間沒來過了。鞋櫃上放著不錯的擦鞋布還有男士用的保養皮革之類的東西。

衛生間裡有三個漱口杯,三把牙刷。睡袍也是兩大一小。只這樣大概得看看。就很難相信林珊是一個單身母親了。她的身邊有男人,只不過是個隱形的男人。

廚房裡沒有之前做過飯的痕跡,冰箱裡的食品也都是孩子吃的零食、水果和奶之類的。如果看這冰箱裡東西,林珊好像還算是個比較寵愛孩子的母親。

接著,慕森走到了儲物櫃。裡面都是一些家用的工具之類的,當然,少不了榔頭和鋼釘。慕森用帶著白手套的手拿起榔頭,準備回去化驗一下。雖然知道這上面十有**沒有指紋。但慕森還是想試試看。

釘入林雪手腳內的鋼釘應該不會在這裡,不過慕森想了想。還是把整包釘子都帶走了。這可以讓莫子棽回去比對一下,傷口和釘子大小是否吻合。如果說有殺人犯闖了進來林珊沒聽見,孩子被殺了她也沒聽見,那有人到樓下拿榔頭和釘子再上樓幹力氣活兒,這個她總不能聽不見了吧?這樣的響動,除非她被迷暈了。否則再聽不見就有點兒說不過去了。

就在慕森準備上樓的時候,他一眼瞥見儲物櫃的角落裡倒著一把手電筒。這與林珊乾淨整潔的屋子有些不相符。她怎麼會把一個手電筒遺忘在這裡呢?難道之前停過電?

慕森隨手將手電筒也丟進了袋子,然後就走上樓梯上到了二樓。這一次,慕森沒有直接去林雪的房間。而是先推開了林珊的房門。

臥室佈置的很溫馨,很浪漫。窗臺上還擺放著一大束百合。不過已經有些枯萎了。這花不僅僅是裝飾臥室和淨化空氣,還代表了一個女人對愛情的憧憬和嚮往。她太希望自己能與自己所愛的男人“百年好合”了,但是她自己明白,命中早已成為定數的事情是無法改變的,以鄧國峰的身份地位,他是不可能離婚的。而她,也不願意看鄧國峰身敗名裂,變得一無所有。所以對“白頭偕老”這件事,她知道,自己爭不起。

可即便是這樣,她還是愛的熾熱狂烈。

衣櫃裡有幾件白襯衫,都被熨燙的平平整整,就連那袖釦都被仔細的扣好,更不用說領角衣袖,更是比新買的還要平整。這些乾淨整潔的男士襯衫,自然是屬於鄧國峰的。這表明了林珊迫切希望自己進入到妻子的角色中,即便……這個男人在她這裡留下的,也就只有幾件白襯衫而已。

偌大的衣櫃有林珊不少衣服,這其中還包括了好幾套非常性/感妖嬈的情趣睡衣。

慕森看著那些睡衣,不禁輕嘆了口氣。這個女人是多麼努力的在討好,無論是用自己的身/體,心靈,實際行動,還是大好青春,她都毫不吝惜的全部給了鄧國峰。她情願充當情人的角色,哪怕這個男人來這裡只為了睡一晚。她更願意當好妻子的角色,雖然沒有這樣的機會,但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