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0部分

薛禮愣了一下,問道:“怎麼?張使君也曾擔任過彭城相?”

“嗯,就在曹操第一次入侵徐州之後。”

薛禮驚訝的道:“這實在是太巧了,我正是在曹操入侵徐州前半個月離開彭城的。”

“我接掌彭城相時,曾經聽小吏提及過薛大人。說薛大人不知道因何原因,是突然離開了彭城……如果當初薛大人沒有離開彭城,我們說不定還會見上一見呢。”

薛禮道:“過去的事情,都別提了,總之一言難盡。我之所以會離開彭城,也是被陶使君所逼迫的,實在沒有辦法了,只好一走了之。”

“被陶使君所逼?”張彥好奇的問道。

薛禮一提起這件事,就氣不打一處出,於是將事情的來龍去脈都說給了張彥聽。

說起來。薛禮與陶謙之間並無什麼矛盾,歸根到底。還是漢朝州刺史與郡國之間的權力之爭所造成的。

漢朝把全國分成十三個監察區,即一個司隸(中央直轄區)和十二個州。司隸設司隸校尉一人,地位極為顯赫,負責監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師近郡犯法者。每州各置刺史一人,用以監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

而刺史的職權,也有明確的規定,即“奉詔六條察州”,那六條是:一、“強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強凌弱,以眾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併土地,反對其橫行鄉里。二、“二千石不奉詔,遵舊典,倍公問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即打擊地方高階官員的以權謀私的不法行為。三、“二千石不恤疑獄,風歷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實訛言。”即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執法不公平。

四、“二千石選署不平,阿附所愛,敝賢寵玩”,即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在察舉士人時偏向親己。五、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任所監”,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子弟不法。六,“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結。對刺史的職權作出明文規定,既可以為刺史行使權力提供依據,又可以防止刺史濫用職權干擾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務。

最初,刺史的權力只限於這些,但隨著以後日益的發展,到了東漢建武十八年(42年),刺史開始有固定的治所,奏事可遣計吏代行,不復自往,而且就連俸祿也提高了許多,不僅如此,朝廷還經常派刺史領兵作戰,刺史奏聞之事更不必經過三公委派掾吏按驗,太守、國相、縣令都對其頗為忌憚,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棄官之事。

到了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劉焉謂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權輕,遂改部分資深刺史為牧,刺使實際已為一州軍政的長吏、太守的上級,州郡兩級制隨之形成。

薛禮當彭城相時,陶謙也只是個州刺史,薛禮想要在彭城幹什麼事情,按照道理來說,不必想陶謙稟告,可自行做主,因為陶謙並非他的上司。可陶謙卻非要橫插一槓子,事事進行干預,薛禮對陶謙的這種行為極度不滿,便上疏朝廷,彈劾陶謙。

可是,陶謙早就在薛禮身邊安插了眼線,得知這一情況後,陶謙便讓人把薛禮給關了起來。

薛禮身為國相,身邊都是陶謙的人,連他的行動都受到了限制,在極度鬱悶中,薛禮最終決定辭官不做。但薛禮又害怕遭到陶謙的迫害,於是舉家遷徙到了揚州的秣陵。後來,劉繇到了揚州,聽聞薛禮的大名,便聘為了別駕。

起初,薛禮並不願意出仕,但劉繇禮賢下士,數次光顧,薛禮礙於面子,這才肯答應出仕,擔任別駕一職。

薛禮出任別駕之後,用自己之前的親身經歷向劉繇建議,一定不要對治下各郡干預太多,否則會適得其反。

劉繇恰恰聽了薛禮的建議,所以除了他所在丹陽一郡之外,其餘各郡都他都陽奉陰違,以至於揚州政令不通,各郡互相為政。

不過,在劉繇治理的丹陽郡裡,百姓都安居樂業,他也深受百姓的愛戴,但他身為刺史,不干預其他各郡之事的行為,卻讓吳越一帶的賢才反認為是無能的表現,於是,吳越之地,濟濟人才,都思得明主而不能。

張彥與薛禮一番談話之後,也算是一見如故,畢竟薛禮是彭城人,而張彥也是彭城人,兩個人是老鄉,自然有一種別樣的鄉情在心頭。

對於張彥而言,薛禮這個人是有才幹的,但是太過於迂腐,只遵守禮儀,卻不懂得變通,雖然可用,也只能做個縣令、太守之類的官職。

薛禮這次來到岸邊,其實是奉命前來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