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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方之平不耐的將煙往桌上一扔,“你煩不煩,我已經說了記不清了,你還羅嗦個什麼啊?!”

司少瑋淡淡一笑,“既然如此,那先這樣吧,如果你有想起什麼來的話,請儘快與警方聯絡。”

“知道知道。”他滿不在乎的唸叨著,就這樣走了出去。

直到他離去,司少瑋才合上了本子,他倚在椅背上,默默思考著這三位證人的供詞……不得不說,他現在都不知道該如何開始才是,手上的三份供詞所指的方向差別甚大,實在難以根據這個來確定嫌疑人。

“喵

望著那正伸爪拍著自己本子的貓咪,司少瑋笑了笑說道:“你要看?等下,我將他們說的整理一下。”說著,他便開啟本子忙活開了。

幾分鐘後,本子上出現瞭如下字樣:

根據目擊者的證詞。嫌疑犯的情況可以確定為:

作案日期:14至17日,以三位證人證詞地共同點,初步認為是15或16日;

兇嫌為男女不定;長短髮不定;內著有條紋的衣衫,外穿大衣。白或淡黃,戴著幅眼鏡,身高暫未確定。

司少瑋拿著本子翻來覆去的看了幾遍,交給莫昕,苦笑道:“你覺得這東西能看出什麼來嗎?相互間矛盾地太厲害了。先別管這個了,剛剛陶芬鈴和方之平都有提到嫌疑犯的身高問題,我們先分別去測量一下吧……”

五分鐘後,司少瑋已經面無表情,而他地筆記本上在身高那一欄則填上了165公分上下或17公分上下……其中前者是根據陶芬鈴的口供測算出來的,而後者則是依據了方之平所說的。

“你說這叫怎麼回事啊?!”

總之,案子的調查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現場勘測結束後,田甄甄所稱的另三位擁有大樓鑰匙的人在第二天也被分別叫到了警局。而據詢問,包括田甄甄在內的四人均否認曾在那幾天中去過案發現場。

案件暫時陷入了膠著狀態,一直到下午。關於死者的法醫解剖報告被關到了警隊辦公室。根據親人認屍以及血型和DNA的檢測,可以確定被害人確為杜健。

陳浩順手將它扔給了司少瑋。“念一下吧。”

司少瑋接過。看了一遍後,說道:“被害人左手動脈被割斷。失血過多導致死亡……與我們之前所推測的大致相同,據法醫檢查後確定,被害人在死亡前曾服下了大量的安眠藥和高酒精度的酒……我想很有可能是兇手刻意所為,為地是行兇方便。

“此外,關於死亡時間,因為兇案現場的溫度和溼度被人明顯破壞過,再加上案發時間已長,因此在死亡時間上的推斷會有前後10小時左右地誤差,而將這誤差計算進來的話,被害人地死亡時間應該是2月15日至16日……雖然幾個目擊證人對於發現時間都不能完全肯定,但就此看來他們所見到地極有可能是本案的兇手……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地了。”

陳浩點點頭,沉思道:“關於這起案子你有什麼看法?”

“看法嘛……”司少瑋有些不太確定,但還是說道,“我覺得這起事件並不是蓄謀已久,很有可能是臨時起意或者一時衝動,之後為了掩蓋罪行,兇手才會做出密室的佈置。”

“喔?你為什麼這麼認為?”

司少瑋微微一笑回答道:“根據昨天詢問管理員的情況,他在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時候曾經看到過死者,而那是在案發前半個月左右,而且,今天早上剛剛得到的電話賬單上也顯示了幾個號碼,打過去詢問過後,那都是一些快餐店,他們表示,在那段時間時不時的有收到訂外賣的電話,同時也找到了負責那一區的外賣員,他們可以證明被害人已經在那兒住了相當一段日子。”

他頓了頓繼續說道:“這一情況應該可以表明,被害人並不是在兇手的邀約下才在那天來到那房間,而是他一早就在那兒,因此兇手很難事先來此進行殺人的佈置。此外,除了製造出密室以佈置成自殺的假象外,兇手實在留下了太多的漏洞……”

“比如監控錄象,只要警方確定了死者的死亡時間,再從大樓調來相應時間的監控錄影,那誰是兇手不就很清楚了?畢竟最有嫌疑的只是那四個擁有鑰匙的人……更何況,如果兇手有這種心機謀劃殺人的話,至少會注意到不讓人留意他的行為,而這起事件的目擊證人卻有三個之多,實在難以想象,兇手會經過精密的預謀。”

司少瑋想了想又繼續說道:“如果我是兇手的話,至少得製造出一個警方難以破解的密室,或者留下更確切的證據讓警方肯定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