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刀烽點點頭,表示不會胡亂出手。
那女人見我們如此沉得住氣,咬了咬牙從包裡拿出一袋黑色的粉末,快速潑灑在洞口周圍,然後關掉手電只留腰間小燈,靜靜站在遠處等待。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那屍王帶著一身粘稠的黑色液體從盜洞內爬了上來,它全身從頭到腳沒有一處裸|露在外的人皮,全部是濃腥的血肉,那樣子就好像是一個活人掉進硫酸裡再爬出來。
黑髮女人顯然對這屍王十分忌憚,當屍王爬到粉末旁邊停下時,她整個身體都繃緊了,做出一種隨時準備反擊或逃跑的姿態。
同樣,我們三個躲藏在附近也十分緊張,因為我們都注意到,那屍王血紅的眼球在不停左右滾動,彷彿在探尋山洞內所有的活人氣息。
屍王直立而起,身上不停流出的血液漸漸侵染了地上的粉末,待那些粉末完全消失不見後,便緩緩邁動腳步,一步步走向黑髮女人。
見它如此緩慢的動作,我不由納悶為什麼那女人會表現的如此害怕,倘若憑她的身手,躲起來應該很容易才是。
這種念頭剛在腦海中閃過,我便立刻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為此時眼前的一切都已經超越了我的想象,那血淋淋的屍體僅僅在邁過黑色粉末時動作比較遲緩,之後,竟如同獵豹一般快速奔跑起來。
也或許,那種詭異的姿勢和扭曲的四肢根本稱不上奔跑,只能說是快速移動而已,普通的殭屍活屍完全不能和這隻屍王相比。
那女人在屍王開始衝刺的同時揮動右手,身前反射出幾絲銀光,我愣了一下,看向大叔,大叔朝我點點頭,告訴我我猜對了。
那是鋼絲。
而且是柔軟堅韌細如針線的鋼絲。
有經驗的人都知道,但凡這種極細極薄的東西,在高速碰撞的情況下,就能產生與刀片相同的作用,這也就是為什麼有時候看書會被書頁劃傷手指的道理。
以前看電視上報道說,某人在騎腳踏車的時候經過一個晾衣服的地方,那晾衣服的鐵絲上面沒有掛衣服,所以那人沒注意到,飛快的騎過去後整個腦袋都被鐵絲削掉了。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黑髮女人竟也隨身帶著如此危險的東西。
女人邊跑邊甩動鋼絲纏上那屍王,旁邊兩個外國佬趁機掏出M16一陣瘋狂的掃射,可惜那平時犀利無比的子彈在面對這隻屍王時猶如雞蛋碰石頭,打到那血肉模糊的軀體上沒有任何反應。
“她幹不掉那隻屍王。”刀烽看著我和大叔,伸手指指地下:“這下面有防盜用的釩酸,那女人應該是想將釩酸引出淋在屍王身上,毀掉它的屍身,沒想到適得其反,讓那屍王變成碰也碰不得的東西,如果我們再不出手,她馬上就會被屍王抓住燒死。”
刀烽第一次一口氣說這麼多話,我一時沒反應過來,只有大叔很快接話道:“你的意思是說,現在不確定東西到底在不在他們手裡,不能看著他們被幹掉,必須想個辦法把他們和屍王一起解決?”
聽了大叔的話,我不禁對他再次深表佩服,竟然能這麼快理解刀冰窟的意思。
在刀烽點過頭後,大叔只思考了幾秒,便繼續小聲道:“我有辦法,不過需要時間佈置,你去幫那女人,我和小楚去找紀璇,等我發訊號你就將屍王引到我定好的位置,只要先處理掉屍王身上的釩酸,剩下的便好說。”
有了計劃,我們三人馬上分頭行動,刀烽配合墓獸直奔向屍王,他一出現,那女人立即明白情況,甩手扔給刀烽一段鋼絲,刀烽抬手接住,兩人便圍繞起山洞內空曠的場地快速奔跑,邊躲邊用鋼絲將屍王緊緊纏住。
不知為何,看到那被釩酸燒光皮肉,慘不忍睹面目全非,卻仍舊讓人膽寒的屍王,我體內忽然再度升起那種古怪而難受的感覺。
我跟在大叔後面爬上洞口,用力敲了敲胸口想擺脫掉它,奈何手上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心神無法完全集中。
我和大叔爬上來的洞口並不是紀璇所在的那個,大叔說紀璇此刻必定在謹慎觀察那兩個外國佬的動作,防止他們放冷槍暗害刀烽,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去幹擾她,何況這個工作,只需我們兩個大老爺們兒做。
大叔心思縝密,很多事情他一提醒我才能想到,這時候自然不再多費口舌。
在大叔的指揮下,我們二人用工兵鏟在洞口邊緣堆出一個半米多高的小土丘,按照大叔的意思,等下他們將屍王引到這下面,我們便將土丘推下去,用這些沉積多年的泥土來澆滅屍王身上所剩不多的釩酸,等這些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