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娶瓊。真蠢!他以為時光停在那兒原地不動呢!”詹姆斯氣憤地揮了揮手裡的信,然後目光從信紙移到最小的女兒身上。陽光從視窗傾瀉進來,灑在伊麗莎白身上,他自己坐在一片陰影之中。“你和別的女人一個樣,不缺胳膊少腿,所以,你去吧。”
“我?”
“你聾了嗎?姑娘。是的,你。除了你,這屋裡還有誰呢?”
“可是,父親!如果他想娶瓊,就不會要我。”
“從他寫信的那個地方的情況看,任何一位品行端正、有教養的年輕女人都行。”
“他寫信的那個地方在哪兒?”她問,知道父親不會讓她看信。
“新南威爾士。”詹姆斯嘟噥著說,他心滿意足時才會發出這種聲音。“看起來,你堂兄亞歷山大幹得不錯。在金礦發了點小財。”他說,額頭現出幾條皺紋。“或者,”他又變了口氣,“至少有足夠的錢娶個老婆。”
她最初的驚訝煙消雲散,代之以沮喪。“他在那兒娶個老婆不是更簡單嗎?父親。”
“在新南威爾士?他說,那兒的女人不是妓女就是前流放犯,要麼就是從英國去的勢利小人。不,他不會找那兒的女人。上次回家,他對珍妮①一見鍾情,當時就向她求婚,結果被我斷然拒絕。是啊,我怎麼能把珍妮嫁給悶熱擁擠的格拉斯哥②一位遊手好閒的鍋爐學徒工呢?何況她那時剛滿十六歲,就是你現在這個年紀,姑娘。所以,我敢肯定,你在他那兒能派上用場。他喜歡年輕姑娘。他想娶一個蘇格蘭妻子,品行無可挑剔,和他有同樣的血統,可以信任。至少,他是這樣說的。”詹姆斯·德拉蒙德站起身,從女兒身邊走過,徑直走進廚房。“給我泡點茶。”
伊麗莎白把茶葉放到溫熱的茶壺裡,再倒滿開水,這時候,詹姆斯已經拿出一瓶威士忌酒。父親是個長老——蘇格蘭基督教長老會的長老——所以不怎麼喝酒,更算不上酒鬼。如果他往茶杯裡倒一點兒威士忌,一定是聽到了什麼極好的訊息,比如生了個孫子。那麼,為什麼這個訊息讓他欣喜萬分呢?身邊沒有一個可以照顧自己的女兒,他該怎麼辦?
那封信裡到底寫了些什麼呢?伊麗莎白一邊用小勺攪動壺裡的茶一邊想,也許威士忌酒能幫她找到答案。實際上,父親喝點兒酒話就多,因此很可能暴露秘密。
“亞歷山大堂兄還說什麼了嗎?”等到父親第一杯酒下肚,第二杯剛剛倒滿,她便大著膽子問。
“沒說什麼。和德拉蒙德家族別的成員一樣,他也話少。”他哼了哼鼻子。“德拉蒙德,沒錯兒!他已經不再姓這個姓了,真讓人難以置信。他到美國之後就改成金羅斯。所以,你不會是亞歷山大·德拉蒙德太太,而是亞歷山大·金羅斯太太。”
伊麗莎白壓根兒就沒想和這種對自己命運的獨斷專行做一番抗爭。當時沒有,後來也沒有。儘管已經過去足夠長的時間,完全可以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一想到在如此重大的事情上違抗父命,她就嚇得要命。事實上,除了默裡牧師的責罵,她想不出還有什麼更可怕的事情。不是伊麗莎白·德拉蒙德缺乏勇氣或者魄力。遠非如此。母親早已去世,她是這個家最小的孩子,從記事起就一直受兩個老人暴君般的統治。這兩個人就是父親和他的牧師。
一 命運的改變(2)
“金羅斯是我們這個鎮子和縣的名稱,不是一個家族的姓。”她說。
“恐怕他改成這個姓自有他的道理。”詹姆斯呷著第二杯酒,以少有的寬容說。
“是不是他犯了什麼罪?父親。”
“我想不是。如果他真的犯了什麼罪,現在就不會這麼張狂。亞歷山大總是固執己見,自以為了不起。你伯父鄧肯想了許多辦法也管束不了他。”詹姆斯長長地、心滿意足地舒了一口氣。“阿拉斯泰爾和瑪麗可以搬過來和我一起住。等我入土之後,他們可以得到相當大的一筆錢。”
“相當大一筆錢?”
“是的。你未來的丈夫匯來一筆錢,支付你到新南威爾士的費用。一千英鎊。”
她倒吸一口涼氣。“一千英鎊?”
“沒錯兒,我已經說過了。不過,別高興得過了頭。你可以從這筆錢裡拿二十英鎊買嫁妝,五英鎊買結婚用的首飾。他說,你可以坐頭等艙,再帶一個女僕。我可不同意。這簡直太奢侈了。我明天要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給愛丁 堡①和格拉斯哥的報社寫信,請他們登個廣告。”濃密的沙色睫毛低垂,說明他正在絞盡腦汁想事兒。“最理想的是找一對體面的已婚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