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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能夠把拳法練到這等地步,已經是王禪出道以來遇到,僅次於嶽破虜的第一高手了。

不過,任他是如何厲害,拳法武術就是拳法武術,論起殺傷力來,再高明十倍百倍也比不上,傳說中根本就是為了殺戮而創造出來的劍仙之術。面對高起儒的這一撲,王禪根本就沒有打算和他糾纏,僅獰笑了一聲,見人靠近,張口一噴,太白精氣一閃而過,高起儒只見面前白光一閃,心中咯噔一響;連忙振臂一躍,憑空裡竟是直接改變了方向,生生向著旁邊挪移出兩尺開外。

但即便如此,他也遲了一步,被王禪劍傑白光,錯過頭顱,一下穿透了左胸,斜肩鏟背,破體而過,當即便是一頭栽倒在地,被切下半邊身子。心肺肝腸,流了一地,只老眼昏花迷迷瞪瞪看了一眼王禪,便徹底沒了聲息。

“太白精氣”原本就已經不屬於正統的武道範圍之內,現在連青城武當山中的僅存的劍仙門派,都少有人能夠祭煉出來,用這東西殺人,就和普通人拿著四在春運時候的火車站掃射一樣,根本也不管你拳法武功高低與否,只要在範圍之內,白光一閃,命就沒了。

從這一點上來說,高起儒其實死的還是很冤枉的,至少王禪就沒有給他一個公平搏鬥的機會。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這時候房間裡也不僅僅是隻有高起儒一個人,還有保護林遠方的七八個保鏢死士,人人手上都有槍械武器,王禪要是給了高起儒機會。也就相當於把自己活命的機會。拱手送人。

那是傻瓜才會做的事情,王禪當然不傻,所以這一刻。他一道劍氣斬了高起儒,下一刻也是並不收起來。太白精氣有如活物,室內一閃,生似打了一道閃電。轉眼間便落到了林遠方身前的一群人中間。

嗤嗤一絞,不管是他們手中沉重的沙漠之鷹大威力火器,還是穿了可以擋住子彈的高纖維鋼絲防彈背心的上半身,統統全都一分兩半,血濺當場。

而到了這時候,距離王禪打碎大門,衝進房間,也不過是七八秒鐘的時間,整個房間大廳裡面便已經屍橫遍地,殘肢飛散,只剩下一個林遠棄手裡拿著手槍。呆呆傻傻的看著對面的王禪。

好介。王禪!

瞄了一眼林遠方。又是一道白光掠過,將他持槍的右手,齊肩斬下,登時出一聲慘叫。

不過這林遠方雖是世家子弟,卻絕非一無是處的真正“紈絝”從小也練了功夫,接受家族裡面的精英教育,為人也是狠辣,雖說怕死,卻也知道這時候再要向王禪討饒,並不實際。是以儘管一隻胳膊沒了,血流如注,臉色蒼白的和紙一樣,嘴裡慘叫腎化,卻也把牙手裡不知從哪裡摸出只掌大小的

朝著王禪砰砰砰!就是一連三槍。

格洛克,自衛防身掌心雷手槍!全長不過零點一七英寸,世界上目前最小最輕的手槍。因為體型太過袖珍,所以射程較短,但九毫米的子彈頭,近距離內的殺傷力仍然是叫人不可忽視。

同樣是殺人的利器!

只可惜林遠方當年不用心練功,拳法武功只是比起普通人稍強一點,根本就不明白像王禪這種人,真正意義上的恐怖之處。

近距離內,連孫長風那種特種部隊的教官,用威力更大的九二式手槍攢射,都不能傷了王禪一根汗毛,更何況是他這種小巧玲瓏的手槍。

子彈的度肯定要比王禪的動作快上許多,但王禪的度卻比林遠方快上無數。

噗噗!幾聲輕微的響動,三顆子彈齊齊沒入了腳踝深的地毯裡面,卻沒有傷到近在咫尺的王禪一點皮毛。這小子顯然是花過苦功練過槍法。左手和右手並沒有太大的區別,只一個勁兒瞄準了王禪,一槍接著一槍,快連射。直到他打光了所有的子彈,王禪人卻已經站到了他的面前。

王禪的身法快的不可思議,身形擺動躲閃的度,叫人根本看不清楚,待到林遠方失魂落魄,大吼著還在不斷扣動沒有子彈的“掌心雷”王禪一步搶上前,扯了這廝的衣服,朝胸口就是一掌,生似開了油醬鋪子一樣,自他五官七竅中齊齊往外衝出血來。

然後,反手扔在地上,撞翻了面前沙,滿地亂滾。

眼見如此,王禪轉眼之中殺人無算,眼都不眨一下,兇悍之氣直透九霄。根本就是百無禁忌,林遠方這才知道自己和王禪為敵,是何等愚蠢。只是現在悔悟。一切都已晚了,他如今失了一條臂膀胳膊。胸骨全被打碎,七竅流血。喘氣也覺得費勁,彷彿沒了水被人扔在地上的一條魚,只感到隨時都要死去的樣子。

再無一絲活路!!!

“今日叫你死個明白,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