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取締。”
燕浩和顏源皆一愣——和平取締?她還真敢說。
“沒錯,我們當然承認你們對自己領土的絕對擁有權,但如果你們還不放心而非要簽署和平條約的話,那麼我們便應該提出條件了。”沈喜臻補充道。
“什麼條件?廣安候請說。”兩人怯怯地問,臉上的笑容有點不自在。
“前面我們已經簽訂了發展聯盟的合約,我看我們這次的會談可以結合那一份合約來一起談……既然大家都想發展,也都想和平,那麼我們就用這三十條條約來互相約束吧。”沈喜臻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事先準備好並且和光昭帝等人商談透過的條約。
那三十條條約的前二十九條他們看了都沒有異議,且是確實對他們兩個國家有益的,但最後一條卻讓他們呆住了——但若某一方並沒有按照合約的要求來治理該國,使得該國在規定日期內沒有達到預期的發展,便得被和平取締。因此這份合約不叫和平條約,而是叫《聯合宣言》。
這就是她所說的和平取締?這簡直是要他們簽署領土放棄權啊,兩人不禁冷汗直冒,因此半天也沒敢表態。
“怎麼樣?兩位是覺得要簽訂和平條約好還是不簽訂的好?”光昭帝笑著提醒道。
“我們想好好考慮一下再做打算。”兩位國君交換了一下眼神之後說。
那晚,燕浩來顏源的下榻處找他商量:“若真的簽訂的話我們就分明被他們算計了啊,本想獲得多點保障權的,卻反而會被曦國給牽制住,所以我們不能籤。”
顏源也是這麼認為。
最終兩人決定——不籤這份條約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