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大隊為其基本建制,大隊下設3隊,每隊下設3個分隊,每分隊有飛行員3人或4人;大隊設大隊長1人,隊設隊長1人,分隊設分隊長1人;並配以機械和事務人員。至抗戰前,國民政府建成7個飛行大隊。
為了加強空軍機場的營建和警衛,特設特務旅5個,每旅轄3個團。併成立了2個航空工兵團、空軍通訊隊和汽車運輸部隊。
即便是國民政府上下都極為重視空軍的發展,但是中日兩國國力的巨大差距,還是令中國空軍無法與日本空軍抗衡。截止1937年8月14日,日本陸軍航空隊約有飛機1480架,海軍航空隊約有飛機1220架。
而且,日本工業基礎較堅實,能夠生產各類飛機和技術裝備,作戰損耗後能及時得到補充。
此外,日本空軍的強大還體現在其兵員素質以及武器裝備方面,在侵華戰爭爆發之初,日本陸、海軍航空隊的空地勤人員和他們的陸軍一樣訓練有素,作戰指揮關係明確,各項保障有力。
還有就是,日軍裝備的飛機效能較好,其中1936年投產、1937年參加侵華戰爭的96式艦載戰鬥機,最大飛行速度435公里/小時,航程1267公里,以後又衍生多種改進型,先後生產1094架。
而日軍96式轟炸機,最大飛行速度372公里/小時,航程1300公里,機上裝有4挺機槍、1門航炮,可載800公斤炸彈,先後生產了1100架。這兩種飛機是侵華戰爭初期日軍裝備最多的飛機。
中國空軍在全面抗日戰爭爆發前,先後將各地區、各派系的航空隊統一於中央國民政府領導,但兵力仍十分有限,飛機陳舊,機型雜亂,效能落後,機種配備比例失調。
中國三十年代初期和中期從美國購買了****2、****3、波音—281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