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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曹佾:想要命就趕緊還錢

起頭,就聽著曹歡道:“我父說了,叫汝明日去開封府,將歷年所欠市易務的白糟錢、糯米錢還有利息都還回去……”

範升瞪大了眼睛,滿臉不可思議。

白糟錢,就是酒商用釀酒剩下的白糟釀醋該交的錢的名目。

在如今,已經慢慢變成了一種類似經營稅這樣的稅種——因為官府根本不管你最後拿了酒糟去做什麼?他們反正是按日、按店來收錢。

雖然少,可這京城裡每家正店下面,都有著少則百來家多則幾百家的腳店。

這麼多店,要交的白糟錢,匯聚在一起,就是一筆鉅款,以范家正店為例,一年下來,白糟錢常常可以累計幾千貫之多。

至於糯米錢?

這就是市易務的產物了,當年呂嘉問推行市易法,強制規定所有商賈在市場上的交易,都需要從市易務拿貨。

其中,釀酒最主要的原料糯米,成為汴京市易務最大的管控物資。

想買糯米可以?

得和市易務借錢買!

只要借了市易務的錢,那就統統要給兩成的年息。

對沒有背景的商賈來說,這自然是一個巨大負擔。

可對范家這樣有靠山的商賈而言,卻和送錢差不多。

因為,他們總是能拖欠,拖著拖著,朝廷就會減免利息。

最後,甚至可能連本金都只需還一部分。

市易法的廢黜,更是讓范家歡呼不已。

欠的那些糯米錢,現在不用還了!

畢竟,市易務都沒了,誰還敢和范家要債?

現在,曹家人卻來告訴他——必須還!而且是馬上還!連利息一切都得還!

這……

範升根本無法接受!

那可幾萬貫!

銅錢堆起來,都可以堆成一座山了。

“少主……”範升露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小人家裡,急切之間,去那裡找這許多的錢?”

曹歡嘆道:“這是家父的命令!”

“家父說了,這是汝家一家老小的賣命錢!若汝家不能在明天日落之前,將錢還清……那麼,家父就會自己出錢,還清官府的欠款……”

“只是到那個時候,汝一家到了沙門島,莫要說是我曹家的舊僕就是了……”

範升瑟瑟發抖。

他知道,這是最嚴厲的威脅和命令。

以他家現在積累的財富和那個正店的名額。

只要曹家不肯庇護他們,他們一家老小,恐怕明天晚上就得在大牢裡待著了。

“何至於此?”範升匍匐著,哭了起來。

他砸鍋賣鐵,大抵也湊不出這麼多錢來!

他也捨不得啊!

曹歡看著,也只能說道:“吾也在父親大人面前,如此說過……”

“然而,大人卻訓斥了吾一頓……”

“汝等好自為之吧!”

注:北宋在汴京、洛陽、大名府還有河中府,實行的是榷曲的榷酒制度。

所謂榷曲,就是官府壟斷酒麴,然後對酒麴進行限量和定價。

同時,民間商賈若要參與釀酒之中來,就必須同意官府的報價,同時必須接受官府攤派的酒麴額度。

這就是汴京城七十二家正店的由來——這些正店每一家,都是真正的豪商。

因為,他們每年都在均攤著北宋政府的150萬斤酒麴額度——這是元豐末年的額度,在嘉佑時代,官曲曾高達兩百四十萬斤!

但,這些人很雞賊的。

他們買了酒麴,最好的酒麴釀的酒,放在自己的酒樓高價出售。

而一般的酒麴和劣質酒麴,釀出來的酒,就分銷各其他人,一般都是他們自己選的夥計什麼的。

這些人,經營的酒店,就是腳店,一般都很小。

而腳店裡,經常有人翻身,甚至擠進七十二家正店之中。

ps,所謂七十二家正店,只是一個形容詞。

在北宋並不一定只有七十二家正店,也不一定有。

有時候多,有時候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