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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章 條約與尊號

這一條的。

關起門來自稱天子,從漢代衛滿朝鮮以來,就是天下割據政權不用學習,自然就會的技能。

第二條:兩國以富良江為界,江南為交趾,江北為大宋之土。

這就是赤裸裸的表明了北朝,要併吞江北的野心。

但,這是事實。

江北如今已經沒有一個忠於升龍府的人了。

在地方豪族和土官們的屠刀下,所有對升龍府可能有忠誠的人都被屠戮乾淨了。

而豪族和土官們,做了這樣的事情後,他們已不可能再對升龍府有什麼向心力可言。

升龍府也沒有力量,再派兵渡江和北朝爭奪了。

而在得到土官和豪族們的效忠後,北朝也不會和上次一樣,被氣候、疾病打敗。

土官和地方豪族,會替北朝守住這些土地。

除非將來北朝發生聚變。

比如改朝換代,天下打亂,或者遼國南下,國家覆滅。

不然,升龍府已經沒有可能,奪回江北之地。

第三條:交趾歲貢稻米百萬石與大宋,另每歲還需以市價,對大宋出售稻米一百萬石。

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就是要價有些高。

第四條:自和約簽訂即日起,大宋、交趾兩國船隻,海上往來,可各自停靠彼此港口,有關官府當盡一切可能,為彼此商船停靠提供最大便利,若有船隻在彼此海域發生海難或者遇到其他危險,兩國相關官府,皆有義務,為其提供基本救助,並妥善安置有關人員,另外兩國應對彼此商賈往來、貿易提供一切可能之便利。

這一條,讓黎文盛有些摸不著頭腦,更讓他忐忑。

可偏偏,這一條是所有條款中,最為平等的一條。

概因這一條,不僅僅是對交趾的要求,也包含對北朝的要求。

若所有條款,皆如這一條,那大宋就無愧於天朝上邦,仁義君子之國!

奈何,其他三條過於苛刻了。

黎文盛抬起頭,嚥了咽口水,小聲的問道:“章經略,可否容外臣說幾句話?”

他想盡可能的,將一些條款的內容做修改。

章惇看著他,搖頭道:“此四條,不可易一字!”

笑話!

這些條件是官家在給他的小冊子裡列出來的和約條款內容。

別說修改了,就是調整一下順序,他也得向汴京請示。

章惇嚴肅的看著對方:“貴國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頓了頓,章惇才道:“此乃姑念汝等,尚知聖人之教,尚能明中國法度,特別優遇之條款也。”

言下之意,自然是要不是念在交趾這百年來,沒有背棄衣冠禮法,他章子厚就要提刀打過富良江了。

黎文盛還想再說點什麼,章惇就已經起身了。

“貴使還是儘快將相關條款,送貴主之前罷,是戰是和,限貴國半月內答覆。”

“不然……”章惇輕聲道:“勿謂言之不預也!”

不答應,就繼續打下去!

反正,他章子厚有大把時間,可以和交趾耗。

大不了,先在江北造船嘛。

甚至可以在廣西境內興建船廠,大造船舶。

等到今年冬天,富良江水淺之時,再揮師渡江。

黎文盛無奈,只能恭身。

章惇看著他,輕笑著說道:“再過十日,吾便會在這邕州,祭奠十年前邕州死難英靈。”

“貴使還請記得屆時到場觀摩。”

黎文盛還不明白章惇的意思,正在心中揣測時,便只聽章惇說道:“屆時,邕州軍民,將共分李賊血肉,以祭當年死難父兄!”

自漢以來,父兄之仇,必以仇人之血肉報之。

這個傳統,歷經千年,依然不變其色。

李常傑作為當年屠城的元兇,邕州人恨不得食其肉、抽其筋。

如今,終於等到了這個復仇的時機。

當然,要好好準備一下。

這些日子來,廣西經略使司和廣西轉運使司,都在各州張貼布告,宣佈了將於四月癸卯(十六),對李常傑千刀萬剮的刑期。

所有當年邕州、廉州、欽州被害軍民的後代、親屬,都可以親臨刑場,目睹此賊下場。

還有機會分到劊子手丟出來的肉片。

這可是最好的告慰父兄妻子的祭品!

黎文盛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