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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五章 吳安持:我必令汝家破人亡

斥。

他笑了起來,心說:“吾不在汴京才三年多,不意汴京人卻已忘了吾!”

想當年,他爹吳充為宰相時,他可謂是威風八面,跺跺腳汴京城都要抖一抖。

要不是被蔡確陷害,編管到了地方,他吳安持說不定已經有了館閣貼職。

於是,他好整以暇的看向來人,笑眯眯的眯起了眼睛。

“汝確定要抓吾?”吳安持微笑著。

“抓吾容易,送吾出來,那可就難了。”

他是宰相之子。

還有一州知州,哪怕是個權的。

可也是官啊!

區區都頭,擅自逮捕一州知州,還是宰相之子。

這簍子可不是一般大。

許安眯著眼睛,看著對面的男人,他當然清楚,若是一般的事情,他確實不敢動一個文官。

最多穩住局面,然後派人去通知上面的人。

可是,這可是涉及汴京新報。

汴京新報的背後是開封府、探事司。

而開封府內,現在蹲著的可不僅僅是明府。

當今官家,隔個十天半個月,就會去一趟開封府視政。

官家身邊的經筵官們,更是有事沒事就要去開封府辦公的。

所以,許安毫不畏懼。

他盯著對方:“俺乃是開封府左軍右廂都頭,受皇命維持一地治安!”

“干犯國法者,無論是誰,俺都能管!”

“這位官人,與俺回衙門走一趟吧。”

“哼!”吳安持冷笑一聲:“不知死活!”

什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是老百姓自己的幻想。

現實是——在大宋,不同等級的人,在法律上有不同等級的待遇。

無官身者拼錢,有官身者拼官。

官員內部,還劃分出文臣、武臣、內臣、伎術官。

他是文臣,本身就清貴,又是宰相之子,貴上加貴。

吳安持在心中發誓,到時候,就算這個不開眼的小吏,跪在地上求他,他也絕不會放過對方!

必要讓他家破人亡!

對吳安持這樣的衙內來說,弄死一個小小的都堂全家,就和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