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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官解,整日在獄中撒潑耍賴,此等無恥之徒,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今日不殺他們,他日皇上要是變了主意,千歲如何收場?”

“爹,您老不能再猶豫了,錯過這回,焉知下次入獄的會是誰?”

“東林黨人俱是富戶,抄得一家可養官兵無數,盡數抄了,再現神宗皇帝盛景,我大明從此再無憂也!”

“當斷不斷,反受其害!”

“聽說京城中東林黨正四下活動,密謀營救楊漣等人,若千歲不搶先下手,只怕會有變故。”

“……”

五月十一,在袁大海與王體乾、樑棟及外朝魏廣徽等人的“力諫”下,魏忠賢終下決心除去楊漣、魏大中等人。

為此,魏忠賢特意讓首輔顧秉謙代內閣擬旨,旨上命東廠“令嚴刑追比,五日一回奏,等追贓完日送刑部擬罪。”

追比,指地方官吏嚴逼百姓,限期交稅交差,逾期受杖責。顧秉謙所擬御旨意思是說,用嚴刑拷打六犯,每五天繳夠一定贓銀,等全部繳清,然後再送到刑部定罪。(左光斗之死至今尚瞞著,故聖旨有六犯一說)

當然,這樣官面上的文章,這道聖旨的背後其實便是允許殺人。試問,以楊漣、魏大中等人文弱身子,如何能經得起一而再、再而三的嚴刑拷打?

領了聖旨,袁大海腰桿一壯,底氣也硬,露出猙獰面目,便要正式跟楊漣他們攤牌了。

佛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袁大海說:我不殺他們,他們就會殺我。

不要問我為什麼非要殺他們,也不要問我他們是不是真的該死,我只知道,他們的死能給我帶來夢寐以求的權力。有了權力,我就可以和我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