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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

後,對方還在舞臺上帶來了民樂。

一下子就更有趣了,不是麼?

“哈哈!袁鶴文也是可憐,先是被駱墨碾壓,又被地球碾壓!”

“袁大神出來學學,別盯著駱墨各種碰瓷了,看看人家地球,直接民樂加搖滾!”

“牛逼!直接爽到了!”

專業評審席上的詞曲人們只覺得:“危!飯碗危!”

前有開宗立派的鬼才駱墨,今又冒出個地球!

這種驚豔感他們太熟悉了,有一種夢迴《情歌王》的感覺。

《情歌王》的舞臺上,駱墨也玩過好幾次融合,像《夜曲》就是古典和流行的融合。

“等等!不對!有地方不對!”有幾個同樣敏感的詞曲人,突然就站了起來,和先前的呂一如出一轍。

好幾個人忍不住對呂一大喊,因為現場的歌聲太響了。

“是他對不對!地球就是他!?”

呂一則哈哈大笑,暢快大笑。

現在不覺得我瘋了吧?

至於那些還被矇在鼓裡的人,則一頭霧水。

甚至還有人想著:“又瘋了一個?”

……

……

歌聲繼續,現場氣氛越來越濃烈。

“【我有這雙腳我有這雙腿,

我有這千山和萬水。

我要這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崔健的《假行僧》,是搖滾歌曲裡的經典曲目之一。

在那個年代,這首歌有其特殊的立意與情懷。

而對於駱墨而言,這首歌在這樣的舞臺上唱出來,其實也有不同的含義。

只是這層含義,註定不會有人知曉。

唯有許初靜坐在嘉賓席的正中央,所有人都在跟著嗨,都覺得【地球】已經唱嗨了,已經唱爽了,她卻覺得………他好像有點孤獨。

為什麼孤獨?

為什麼會有孤獨?

許初靜深深地看著舞臺上的那張假面,看著那張平平無奇的卡通臉龐,就是有這種與所有人都不一樣的想法。

歌曲到了b段,整個伴奏聲的曲調開始拔高。

《假行僧》這首歌,原唱的版本很經典,也有諸多翻唱的版本很流行。

由於駱墨自身的特殊性,所以他對這首歌的末尾部分進行了融合,融合了一部分譚維維翻唱時所採用的【怒音】!

這首歌在後面收尾的部分,根本就沒有再繼續唱歌詞了,而是隻有一個字——【嘞】!

一直在以這個字的不同音調在唱。

融入【怒音】後,讓人聽著很暢快,很發洩。

彷彿一切的東西,一切的情緒,都在此刻宣洩而出!

“太爽了!這一段聽得太爽了!”

“這怒音牛逼啊,我都起雞皮疙瘩了!”

“要命,這嗓子絕了,這現場唱功太強了!”

“地球!你到底還藏了多少東西!”

“巨星!巨星!”

按照節目組制定的流程,榮耀獻唱的蒙面歌手,是要在演唱歌曲的最後一段,也就是最後幾十秒鐘的時間裡,直接揭面!

這等於是舞臺設計的一部分,在還未唱完的時候就公佈身份,然後以自己真實的身份再唱下去,會讓人覺得情緒又得到了遞進,綜藝效果直接拉滿!

在萬眾矚目下,【巨星】一邊和【地球】唱著怒音,一邊直接一把扯下自己戴著的假面。

聚光燈照耀在他的身上,他彷彿真的是在發光!

很多人看著眼前的一幕,看著眼前的這個男子,都懵了。

有些人是沒想到是他,有些人是不知道他。

彈幕翻湧,現場譁然。

“怎麼是他!竟然是他!”

“我的天!李俊一!巨星他媽的是李俊一!?”

“嗯?怎麼不認識,是新人嗎?”

“科普一下,李俊一,駱墨工作室旗下!”

“天吶!《創造偶像》的老觀眾突然有點想哭!”

“我就知道,駱教官怎麼會放棄他呢?”

此刻,正在收看直播的童樹,眼眶都有點發紅。

他看著李俊一在舞臺上光芒萬丈,看著他歇斯底里的高唱著,看著他那無比痛快的樣子,為他感到高興。

別忘了,墨哥給你的贈言啊!

——去發光!去發光!去發光!